为土壤污染防治定下总体基调:近期目标是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远期目标是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以“防”为先;为全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定下总体基调,为相应的行业标准、配套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同时也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和审议的重要依据。
“摸底+监测”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土十条”提出要先深入展开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2018、2020年底前分别查明农业用地和重点行业用地污染情况;同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完成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实现所有市区县全覆盖(农业部门针对耕地地力的监测,在全国建立了107个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针对农产品产地及周围环境污染,重点在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等布点监测,计划设立15.2万个产地安全监测国控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平台。预计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检测设备生产商将首先受益。
污染耕地着力推进安全利用: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建设六大综合防治先行区,鼓励PPP、政府购买服务、资本市场等方式助力土壤修复工作:“土十条”提出在2016年底前,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池州和贵州铜仁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力争到2020年土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还提出鼓励通过PPP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还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修复企业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