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在六安市白天鹅大酒店召开“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名称
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二、听证方案要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区分不同类别,按用水量征收。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0.25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2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0.20元/吨,特种用水0.15元/吨,工业用水月用水量小于3千吨(含)的部分0.2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3千吨小于5千吨(含)的部分0.1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5千吨小于1万吨(含)的部分0.05元/吨、月用水量大于1万吨的部分免征。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0.3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20元/吨,工业及服务业和特种用水月用水量小于3千吨(含)的部分0.2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3千吨小于5千吨(含)的部分0.15元/吨、月用水量大于5千吨小于1万吨(含)的部分0.1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1万吨小于2万吨(含)的部分0.05元/吨、月用水量大于2万吨的部分免征。
城市低保等特困群体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先征后返。
生活垃圾自行运至指定垃圾处置点的,按照其进场量计征集中无害化处理所需的费用。使用自备水源的,按其用水量或者其产生垃圾量的处理成本直接计收。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4名)
消费者:陈亚兰 黄洁 梁允河 屈晨阳 孙进 徐飞 夏鹏程 余本鲸 杨吉林 詹绪奎
经营者:陈宗新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戴皓 胡家俊 胡仁忠 梁学勤
专家学者:孙邦国 许正松
人大代表:王志举
政协委员:周照伟
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姚斌 许德胜 李俊松 程磊 顾燕燕
四、听证会听证人名单(3名)
李守富 黄承发 孙先友
五、其它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电子邮箱:hcfa338@sina.com,对《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