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福建省环保工作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战略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守护“清新福建”品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介绍,福建省委省政府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把环境保护摆上十分重要和突出位置,福建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
据福建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许碧瑞介绍,福建省的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今年前4个月,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占比93.7%,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占比48.3%,比上年同期提高23.9个百分点;全省市、县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8.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今年头4个月,全省已有68个城市和县城按GB4095-2012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5.2%,其中9个设区城市和平潭实验区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6.4%,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福州、厦门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5.8%、99.1%。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许碧瑞表示,福建省将紧紧围绕新福建建设战略,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部署,全面加强环保工作。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发挥规划和规划环评作用,强化源头管理和引导,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坚持改善环境质量,严格生态红线管控,打好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坚持依法保护环境,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现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阳光执法,向污染宣战;坚持环境安全理念,落实最严格的企业主体责任、最严格的属地党政责任、最严格的部门监管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坚持先行先试,创新环保管理机制,完善社会共建共治格局,调动全社会力量共保一江水、同护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