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国际能源网从新疆发改委获悉,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按照国家碳市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省级碳市场建设分三个时段:2014--2015年为准备阶段,2016--2019年为运行完善阶段,2019年后为稳定运行深化阶段。
自治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开展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第三方盘查与核查工作确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单位名单;组织开展清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低碳城市、低碳社区试点工作。2016年要完成省级碳市场要素建设并为2017年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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