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近日,国际能源网从河北唐山市政府获悉,关于2016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16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6年我市共安排环境治理重点项目3111项。近日,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5月底,全市3111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完成352项,完成率11.3%。其中:钢铁除尘197项,完成17项;水泥治理40项,完成20项;VOC治理503项,完成72项;钢铁脱硫7项,完成1项;焦化治理25项,完成3项;玻璃脱硝5项,完成3项;燃煤锅炉整治2273项,完成226项;工业水污染治理18项,完成10项;钢铁脱硝6项、新建及技改污水处理工业区9项、2015年中央水污染资金项目18项、省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0项,尚无完成项目。
各县(市)区项目总完成率由高到低排序为:芦台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古冶区、滦县、玉田县、迁西县、迁安市、路南区、开平区、遵化市、路北区、丰润区、滦南县、丰南区、海港开发区、曹妃甸区、乐亭县。
从以上情况看,我市年初确定的3111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总体进展较慢,完成全年任务难度很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的协调督导,确保按时间节点有效推进。一要盯紧目标,加快进度。各地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时间节点要求,对进展较慢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督导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二要强化协调,主动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认真排查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三要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督导力度,挂账督查,每次督查后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市政府。对于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落实差别电价、连日计罚等处罚措施,倒逼企业加快环境治理,早日实现达标排放。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