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节能 » 工业节能 » 正文

【项目】最新火电环保项目环评、开工、核准统计

日期:2016-07-07    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7/07
10:51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环保项目 脱硫脱硝 除尘器

【项目统计】火电项目环评、开工、核准统计,共计12个项目,涉及脱硫脱硝项目、除尘及环评等项目,内容如下:

01、《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裕安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裕安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2016年7月5日,我局受理了《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裕安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科室:环评科 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5日

02、关于对赣榆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16﹞62号

赣榆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赣榆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苏环评估〔2016〕57号)及连云港市赣榆区环保局预审意见(赣环法〔2016〕20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连云港市赣榆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在现有厂区内按《报告书》所述进行建设。

二、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节能环保措施及物耗、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烟气治理采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采用炉内喷钙干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湿式脱硫工艺;3台锅炉烟气经1座新建3管集束烟囱排放,烟囱高度不得低于80米。烟气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并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煤种预测年排放总量。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煤棚等应采取封闭措施,减轻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应尽量在厂内回用,酸碱废水经中和后与及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七)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八)加强厂区绿化工作,建设厂界绿化隔离带,减轻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九)本项目设置煤场、输煤系统、渣仓、灰库周围各50米卫生防护距离,上述范围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目标。

(十)尽快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应拆除公司现有2台45吨燃煤锅炉,并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置条件之一。

(十一)本项目配套变电设施及厂外热力管网建设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项目投运后应立即关停供热范围内现有燃煤小锅炉,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十二)本项目发电部分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通过省排污权交易平台申购相关指标平衡,在交易完成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并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十三)按《报告书》所述煤炭替代方案须落实到位并取得省能源局的认可,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pagebreak]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废水量≤73051.2吨、化学需氧量≤3.915吨、悬浮物≤5.886吨、氨氮≤0.032吨、总磷≤0.004吨。

(二)大气污染物(设计煤种/校核煤种/绩效):

氮氧化物≤94.309/95.146/164.567吨、二氧化硫≤73.961/72.717/82.284吨、烟(粉)尘≤29.744/29.837/-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并按规定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连云港市环保局和赣榆区环保局负责。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20日

03、安徽省能源局公布凯迪全椒县1×30兆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前公示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公布了凯迪全椒县1×30兆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前公示,详情如下:凯迪全椒县1×30兆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前公示现将凯迪全椒县1×30兆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凯迪全椒县1×30兆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全椒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全椒县武岗镇大杨镇建设内容:新建1×12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30兆瓦高温超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为3亿元。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6楼616室

邮政编码:23006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公示期间:从2016-06-29至2016-07-12

04、大唐国际怀来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国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将《大唐国际怀来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大唐国际怀来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

本项目建设2×350MW超临界热电机组,汽轮机排汽采用表面式凝汽器的间接空冷系统,两机一塔,辅机冷却采用带机械通风冷却塔。建成后给怀来县中心城区、东花园生态新城、燕山文化新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供热,供热面积1847万m2,同时供怀来县工业蒸汽135t/h。年均热效率62.1%,年均热电比88.8%。本项目实施后将替代怀来供热区域燃煤小锅炉131台和下花园电厂210MW机组。

本项目燃料煤为蔚州煤,煤采用铁路运输至厂区。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从沙蔚铁路区间接轨,厂外铁路专用线长850m。生产用水采用怀来京西洁源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采用怀来县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本项目不设事故灰场,厂内设置3座50000m3储灰罐,可以储存至少3个月的灰量。炉渣、石膏储存依托张家口发电厂的灰场。

本项目静态投资301223万元,建设期17个月。环保投资为38624.6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8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除PM10和PM2.5外,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的贡献值和叠加值均能满足本地区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由于PM10和PM2.5环境背景值已经超标,故存在叠加值超标现象。PM10的区域最大日均浓度的贡献值和现状值的占标率分别为12.12%和184%,PM2.5的区域最大日均浓度的贡献值和现状值的占标率分别为8.80%和183%。本项目建设替代现有小锅炉后,采暖期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日均浓度大部分比现状有所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pagebreak]

地表水环境影响:工业废水(化学酸碱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主厂房地面冲洗废水、空气预热器清洗排水、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在事故工况下,通过模拟,在及时处理污染源并切断污染途径的情况下,其污染物下渗对厂区地下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厂区外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因此电厂应加强地下水重点防治区的防渗工作和日常检漏工作,防止非正常工况对厂区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声环境影响:运行期间对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固废影响:产生的灰渣与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属危险废物,由生产厂家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收。

环境风险: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满足风险事故防范和处理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环境空气:锅炉烟气采用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为98.3%以上,不设GGH 和烟气旁路;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控制锅炉烟气侧NOx浓度不高于300mg/m3)后再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全烟气脱硝工艺,设计脱硝效率≥85%;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配旋转电极)+湿式电除尘器除尘,综合设计除尘效率≥99.99%。在烟气脱硝、除尘和脱硫的同时,可对汞产生协同脱除的效应,脱除效率按70%计,处理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15)的要求,最终由21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等分散扬尘点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烟(粉)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109.37 t/a、456.65t/a、662.15t/a。实施后替代怀来供热区域燃煤小锅炉131台和下花园电厂210MW机组,区域大气污染物SO2、NOx、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削减了66.84%、31.68%、70.56%。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工业废水经处理后排至厂区公用水池回用于干除灰系统补充用水、输煤系统冲洗水补充用水、厂房地面冲洗用水、冲洗汽车用水、道路及绿化喷洒水,不外排。

地下水环境:根据各分区可能泄露的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以及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析,将厂区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防渗措施保证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应≤10-7cm/s,重点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应≤10-10cm/s。

声环境: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加装隔声降噪装置和消声器等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充分利用植物的降噪作用。

固体废物:本项目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进行处置;灰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环境风险:本项目脱硝剂为尿素,无重大危险源,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运营期的管理,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可确保各污染源达标排放,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替代小锅炉后区域污染物明显减少,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报告书简本自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可到河北大唐国际怀来热电项目筹备处、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众若需索取补充信息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要求,期限与上述公示时间一致。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本次公示主要征求本项目附近受影响的居民区及周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主要影响,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大唐国际怀来热电项目筹备处

联系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民胜路1号

邮编:075311

联系电话:0313-8632978

传真:0313-8632799

联系人:王部长

E-mail:28652482@qq.com

环评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祥龙大厦1号楼

邮编:100053

联系电话:010-53205979

联系人:任工

E-mail:renliping@ceri.com.cn

[pagebreak]

05、河南省濮阳濮润热电背压机组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近日,河南省环保厅拟对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背压机组项目做出审批意见,详情如下:

关于2016年7月1日拟对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背压机组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背压机组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环评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中段(4500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背压机组项目拟选厂址位于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为建设3×240t/h高温高压煤粉炉(其中一台只在供暖季启用),并配备2×25MW背压机组,同时建设电袋式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单塔双循环,不设GGH和烟气旁路)、SCR脱硝装置(设3+1层催化剂,液氨为还原剂)及条形封闭式煤场(2座)等。本项目供热范围为:濮王产业园区、濮州化工工业园区及两园区所在乡镇濮城镇、王楼乡的民用及工业用热(目前该区域无集中供热热源)。同时取代濮王产业园区和濮州化工工业园区现有40台260.7t/h工业锅炉(保留区域内现有5台工业锅炉,分别为3×4t/h燃烧废料锅炉、1×65t/h燃气锅炉、1×67t/h生物质锅炉)。项目年供热量7.45×106GJ,年发电量3.58×108kwh。

本项目以中原油田彭楼水厂和濮王污水处理厂中水为水源。项目总投资786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22万元,占总投资的19%。

项目建设单位为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影响评价机构为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脱硫废水用于煤场喷淋;输煤系统冲洗废水澄清后循环使用;锅炉补水系统排污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湿电除尘器用水、输煤冲洗及除灰渣用水,其余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濮王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和濮王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2、废气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采用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一炉一塔,不设GGH(烟气-烟气再热器)和烟气旁路,设计脱硫效率98%;除尘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效率99.93%)+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70%),考虑湿法烟气脱硫系统50%除尘效果,综合除尘效率设计为99.9895%;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烟气脱硝(液氨为还原剂,催化剂3+1层),脱硝效率90%;依托除尘、脱硫、脱硝设置,汞协同去除率为70%。锅炉烟气通过1座150m烟囱排放。

本项目锅炉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并可达到河南省发改委等《关于印发<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4]1842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发电机组排放限值”的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和锅炉排气噪声,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为磨煤机、冷却塔、汽轮发电机、碎煤机、各类泵及风机等,设备声源值在80~95dB(A)之间,采取针对性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有效降低高噪声设备源强。

4、固废防治措施

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暂存于濮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全封闭均料库和灰库(可容纳2个月的暂存量);脱硫石膏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由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硝废催化剂由厂家现场回收。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油罐区、各废水收集池及管网污水处理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煤场、主厂房及循环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液氨(贮存量30t),液氨储罐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事故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氨罐输入输出管线接口断裂导致液氨泄漏扩散。液氨泄漏时,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管径100%破裂条件下半致死浓度范围186m,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评价提出设置氨气自动报警装置、水喷淋装置、罐区围堰、事故池等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评价采取两次公示、召开座谈会、简本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并收集意见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06〕2号)要求。《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评价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260份,有效收回250份,回收率为96%。97.2%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2.8%的调查对象持无所谓态度,无反对意见。

[pagebreak]

06、陕西商洛发电工程正式开工

6月30日上午,西北电建承建的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工程举行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仪式。

期间,西北电建精心组织,同心同向,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调整施工计划,攻坚克难,创新创效。同时,西北电建技术中心土建中心试验室作为第三方检测,全过程参与了混凝土浇筑的技术检测、质量管控,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工程建设的优质推进。

据悉,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本期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2017年10月15日具备上煤条件。该项目对于推动陕西省“北煤南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幅提高陕南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商洛进一步发挥矿产资源优势、推动商洛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保障陕南地区电力供应具有重要意义。(供稿:西北电建三公司 作者:苗辉辉 张景林 毛灵芝 张对对)

07、海南省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受屯昌县住建局委托开展其海南省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项目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屯昌县住建局拟在屯昌县屯城镇大洞村牛鼻岭,原垃圾填埋场二期预留场地建设海南省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21115.96万元,厂区占地面积45.4亩。该项目建设1台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年处理垃圾量为10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影响:

①建设期

建设期产生的扬尘、废水、施工噪声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施工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工程建设期将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各项污染。

②运行期

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有各类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废气包括垃圾焚烧炉出口烟气、垃圾卸料贮存散发的废气等,废水主要为垃圾坑渗滤液、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实验室排水、化水间废水等,固废主要包括炉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等。此外,还有生产区设备和运输机械噪声。本工程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影响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本工程采用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的烟气净化方案,焚烧炉尾气经处理后,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NH3、H2S、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的二级标准;焚烧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60m烟囱排放。

在垃圾卸料、垃圾贮存过程中易散发出臭气,主要通过控制垃圾贮坑负压防止臭气外溢。

②废水: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于厂区冷却水系统或作厂区绿化用水。

③固体废物:焚烧炉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垃圾焚烧飞灰为危险固废,在厂区螯合固化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经干化后全部回焚烧炉焚烧处理。

④噪声:采取用消音器、隔音罩和减振垫等措施,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垃圾的综合利用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并且本工程在环保方面将采取一系列的有力措施,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来看,本工程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在工程认真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策落实到实处,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拟建地附近个人和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报告简本

公众可访问屯昌县党政网(http://tunchang.hainan.gov.cn/tcgov/)获得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简本。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调查表,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4日

八、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99号

联系人:周股长

电话:0898-67812684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井圭路12号

联系人:缪工

联系电话:0731-85078042

E-mail:453686228@qq.com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30日

[pagebreak]

08、江苏盱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环评公众参与公示

盱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拟建于盱眙县古桑骚狗山盱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2×400t/d焚烧线),年处理生活垃圾35.2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2×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一套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辅助设施。二期工程不新增占地,在原厂区建设,总投资32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1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4%,年上网电量9288.3万kW.h。

盱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盱眙县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项目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按以下联系方式索取、查阅简本。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为:

建设单位: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盱眙县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0517-88262535

E—mail:740598221 @qq.com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6

E—mail:112507767@qq.com

09、沈阳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示

近日,经开区环保局拟对沈阳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针对该工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垃圾及噪音污染等,环保部门提出了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据悉,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74028.06万元。新建垃圾焚烧、热能利用发电等系统。本工程日处理垃圾量设计规模为1500t/d,年处理量54.75万吨。拟采用2台日处理能力为750t/d焚烧炉,配套2台15MW 的N15-3.8/395型中压凝汽式汽轮机。年发电量约1.896×108kW.h。年上网电量为1.535×108kW.h。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系统产生的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类等,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由84m 烟筒排放; 助燃系统产生的NOX、SO2 由84m烟筒排放;飞灰固化、石灰仓、水泥仓和活性炭仓产生的粉尘,由各自配置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仓顶排放;垃圾贮存系统、渗沥液处理站产生的NH3、H2S,该系统为负压,少量外溢;渗沥液处理站厌氧反应器沼气燃烧处理装置产生的NOX、SO2经6m排气筒排放; 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楼顶排放。

本项目使用中水作为生产用水水源,产生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沥液,垃圾倾卸区冲洗、车辆冲洗、污水沟道间冲洗、地磅区域冲洗、车间地面冲洗的清洗废水,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和淋浴用水产生的污水,实验室化验用水产生的废水,初期雨水产生的污水等经渗沥液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灰渣、金属废物、飞灰、渗沥液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乳化液、除尘器废滤袋、废活性碳和废润滑油等。炉灰渣、金属废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渗沥液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焚烧厂焚烧处理。而除尘器废滤袋由厂家回收统一处理。飞灰,螯合剂+水泥固化处理后,检测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检测后为一般固体废物,送老虎冲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废乳化液、废活性碳和废润滑油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此外,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噪声源主要由各种运转设备产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软连接、基础减震和墙壁吸声隔声等处理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pagebreak]

10、关于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如皋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经审查,我局对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如皋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0979或0513-59000978

传真:0513-59000805

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D247窗口邮编:226006

11、安徽国祯明光(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示

2016年7月1日,我局受理了《安徽国祯明光(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请相关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0550-3215626,传真:0550-3925175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

邮编:239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12、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索 引 号: 000125575/2016-01900 主题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机关: 行政审批处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04日

标题: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04日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