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日前,环保部决定联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对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园区)异味污染问题挂牌督办,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督办事项。
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园区)内部分企业未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导致无组织排放严重,园区异味较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
园区化工企业数量多,工艺较落后,部分企业未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部分企业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工艺落后,无组织排放严重,园区异味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部分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无法稳定运行,无维护、校验记录及有效性审核标签。
督办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业园区废气治理总体方案,建立“一企一档”,制定“一企一策”。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要求,对园区所有化工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
据环境保护部官网消息,近期,环保部频繁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园区)异味污染严重。经现场检查发现,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园区)内部分企业未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导致无组织排放严重,园区异味较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环保部决定联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对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园区)异味污染问题挂牌督办,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督办事项。
环保部要求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按照督办要求指导、督促乐平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园区)异味污染问题,及时公开查处、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报送我部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核查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
环境问题基本情况
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园区)化工企业数量多,工艺较落后,部分企业未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部分企业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工艺落后,无组织排放严重,园区异味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部分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无法稳定运行,无维护、校验记录及有效性审核标签。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进水、出水多次出现超标情况。
督办要求
制定完善的工业园区废气治理总体方案,建立“一企一档”,制定“一企一策”。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要求,对园区所有化工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督促园区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加强自动监控设施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做好园区气象预报工作,从而尽快抓好企业错峰生产,以减少废气对城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同时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早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排放要求的运行能力。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在园区内、园区边界、距离园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建设恶臭电子鼻在线监控、激光扫描等设施,建成智能化实时大气污染预防预警平台,同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最短的时间内控制污染蔓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园区恶臭监测和监管情况,督促企业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