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邹县发电厂#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组织的现场环保验收。
山东省环保厅组织了三级环保部门和专家参加的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该厂#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详细认真的验收,对该厂在环保改造前期、建设、试生产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2机组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指标满足国家环保新标准和山东省新标准,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验收组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该厂组织实施了#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此工程采取主要工艺:优化脱硫系统石灰石—石膏处理工艺优化,增加一层喷淋层,设置聚气环和合金托盘;优化脱硝系统LNB+SCR工艺,新增一层脱硝催化剂;优化电除尘系统工艺,增加高效湿式除尘器。工程于2016年3月16日开工建设,全面落实各项环评要求,7月5日启动进行调试和试生产,经过精心组织和调整,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实现了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满足了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减排达50%以上。该工程是邹城市2016年第二台、也是该厂第三台竣工投产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