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8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和董事、财务总监李继富先生的辞职报告。
王飘扬先生因近期个人事务占用较大精力,为保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正常运行,避免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继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飘扬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票233,863,087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中邮创业基金-兴业银行-王飘扬”持股3,599,912股,以8月12日收盘价计算,持股市值近41.58亿元。王飘扬先生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对持股变动的规定,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李继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飘扬先生和李继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会成员,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财务总监。
公开信息显示,王飘扬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后任职北京晓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从事水处理环保业务;1998年创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薪酬74.29万元。
李继富1966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党员,大学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讲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职业经理。曾担任信阳地区财政局干部、郑州水利学校财务科副科长、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投资一部职员、河南省豫鹤水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1年至今任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薪酬59.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