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污染场地类型多且复杂,不同的矿业活动和行业生产过程会产生不同的毒害污染物,包括无机类、有机类或无机-有机类污染物,并且常常出现与化学品生产或使用、产业过程相关的特征污染物。我国污染场地中主要污染物有重金属(如铬、镉、汞、砷、铅、铜、锌、镍等)、农药(如滴滴涕、六六六、三氯杀螨醇等)、石油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多氯联苯、灭蚁灵、多环芳烃等)、挥发性或溶剂类有机物(如三氯乙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苯系物等)及有机-金属类污染物(如有机砷、有机锡、代森锰锌等)等。有的场地还存在酸污染或碱污染,大部分场地处于复、混合污染状态。除了化学性污染外,有的场地还存在病原性的生物污染和建筑垃圾类的物理性污染,这给污染场地的治理和修复增加了难度。根据我国主要的污染场地分类方法将我国主要的污染场地类型及其污染物类型列于下表。
表我国主要的污染场地类型及其污染物类型
在现有的众多污染场地中,有历史遗留的,也有新产生的;有的由国有企业带来,有的由乡镇企业造成的,也有来自合资或私营企业。污染场地主要分布在城区,也有的分布在居住、商业和公共娱乐活动用地相邻或附近的乡镇,以及生态敏感区等。
石油开采、化工生产、医药制造以及矿业活动是造成场地污染的主要途径。因此,石油、化工、医药和矿业等行业聚集区往往是污染场地的集中分布地,例如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区,化工、石化、冶炼,电镀、制药、机械制造、印染等行业集中的京津冀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
由于土壤——地下水系统在构成上的特殊性和污染物迁移转化的途径多样性,使得场地系统的污染与其他环境体系的污染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
(1)隐蔽性和滞后性
场地污染物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其严重后果仅能通过食物给动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察觉。因此,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很长时间,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后才能确定。
(2)积累性和不可逆性
污染物在土壤介质中不容易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污染场地中不断积累而超标、污染。例如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因此,土壤场地的污染一旦发生则很难逆转。
(3)危害的严重性和难治理型
场地污染可以通过直接接触、食物链的生物放大等多种途径影响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与质量,其危害后果往往很严重。如发生在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部分Cd污染引发的痛痛病,作为20世纪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之一,给当地居民带来的健康问题发人深省,以此为代表的一系列环境公害事件还引发了世界范围对土壤等场地污染及其危害的关注。
(4)场地污染缺乏统一的处理技术
污染场地中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迁移、扩散和稀释规律差别很大,因此不容易准确的检测污染物含量及迁移规律。地下水环境由于其流动缓慢、缺氧、无光等特点,与地表水体相比,污染物一旦进入地下水环境就很难消除,污染羽会在地下水中存在几个月、几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
(5)污染场地修复成本高、周期长
20世纪80年代末,鼓励研究具有长期效率的污染土壤的处置技术和措施,利用经济、有效的控制技术处理土壤中的复杂污染物,降低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危害。为此,荷兰在20世纪80年代花费约15亿美元进行土壤修复研究,德国在1995年投资约60亿美元净化土壤,美国20世纪90年代用于土壤修复方面的投资约有数百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