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广东省东莞市开始实行数字化监管生活垃圾处理。
日前,东莞市政府公布《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远程在线监管系统,对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数字化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在厂外显著位置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烟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而且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
据介绍,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须按规定接收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接收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不得擅自调度或接收垃圾处理服务合同以外的生活垃圾,不得允许未经批准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厂。若企业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
目前,东莞市共建有市区、横沥、厚街3座环保热电厂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日处理能力达到6300吨。为保证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公开、透明,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环保局建立了远程在线监管系统,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数字化监管。此外,东莞市还建立了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与企业诚信档案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