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城市垃圾收运及处理的问题,因此,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问题的水平及质量。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生活垃圾特性,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要有民生意识、科技意识、超前意识,避免盲目乱建。
一、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特性
当前,我国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达440公斤/年。相对而言,中小城市的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要小于大城市。不同地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存在着很大差异。
中小城市与大城市的生活垃圾构成有十分明显的差别。在大城市,有机物成分占总量的31%~36%以上,无机成分约占60%,其余成分约占4%~6%。
二、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
垃圾组成成分随着城市的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变化。纵观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变化过程,可归纳为具有代表性的3个典型阶段即:第一阶段低有机物;第二阶段高有机物;第三阶段高发热量,并逐渐从第一阶段向第二、第三阶段发展变化。垃圾处理主要有3种基本方式,即卫生填埋、堆肥、焚烧。近几年,垃圾处理技术不断细化,围绕3种基本方式衍生出诸如厌氧发酵生物制气、垃圾裂解技术等等。
三、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建设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GB16889-1997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和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与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相一致;填埋库容应保证填埋场使用年限在l0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应低于8年。
规划选址和建设中需注意的主要问题。除考虑以上规划原则外,各城市还要针对自身的特点,重点注意以下问题:选择垃圾填埋场要考虑城市自然地理状况、建设卫生填埋场的条件、垃圾的运输距离;在填埋建设规划中要注意渗沥液量的控制和渗沥液的收集导排,合理规划填埋单元,最大限度的做好雨污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