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垃圾围村”现象日益严峻。虽然国内不少地区都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仍旧存在不少短板,需要各方协作,力破农村垃圾处理的难题。
农村垃圾处理步履维艰 仍需打好“组合拳”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不少人都把农村垃圾遍地当作司空见惯的事,甚至有的人还说:“农村嘛,垃圾不多什么多。”这样的思想观念在建设“美丽乡村”的当下,显然是格格不入的。农村垃圾,影响的已经不仅仅是农村的生活环境,还有对农村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威胁着村民的生命健康,此外,还辐射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建设发展。
垃圾治理不是小事,其意义重大,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由此,不少地方都致力于在垃圾治理上狠下工夫。
譬如三亚,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和“双修”“双城”工作,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治理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建设工作,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譬如南昌,进村入户的水泥路干净整洁,户户门前配有垃圾桶,村村建有垃圾收集屋,配有保洁员,“脏乱差”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绿树环绕、清水长流的乡村美景。
在存在问题方面,正如广东省副省长蓝佛安所说,部分已建成的县垃圾处理场和镇转运站未及时投入运营,存在设施“晒太阳”现象,部分垃圾填埋场运营不专业、不规范,导致污水横流。此外,部分地方收集点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四边”地区积存垃圾和“垃圾围村”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二次污染,一些依水而居的村庄、集市仍存在向河沟倾倒垃圾的现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关系到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也是建设美丽乡村乃至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为此,中国环保在线有以下建议:
一、明确责任,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为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镇村环境设施管理养护等提供制度保障。推进部门联动。在区县政府主导下,环保、农业、财政等部门实现联动,形成推动农村垃圾处理的合力。强化督查考核。在现有的考核制度基础上,增加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考核,组织开展全覆盖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
二、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硬件建设。根据垃圾分类后续处理工程要求,增加和优化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投建原则,提升设施的利用效率。如将垃圾划分为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对于可堆肥垃圾,可采用集中堆肥法,由政府出资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沼气池投放垃圾,也可在村外空旷地建设若干个非露天堆肥池进行发酵腐熟。对于不可堆肥垃圾,由于其多是干垃圾,可由村保洁员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将有用部分卖给废品回收企业,收益归保洁员。对于有毒有害垃圾,虽然其数量少,但必须严格管理,收集运送后统一进行专业化处理。
三、加大投入,提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资金支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的方式,增加农村垃圾处理投入,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补贴,形成市区财政补助一点、镇乡财政自筹一点、受益群众自掏一点的资金保障体系。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四、广泛宣传,提升农村群众的环境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加深农村群众对垃圾处理的认识。一方面,要让村民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这是分类处理的前提。另一方面,要让村民养成绿色消费的习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
此外,有关专家建议在加强治理工作宣教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农村治污设施水平,落实治理主体责任,量化目标考核标准,打好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组合拳”。
政府也应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修建工程,做到农民有地方扔垃圾,有地方处理垃圾,有地方改造垃圾,垃圾不仅仅只是“废物”,也是“宝物”。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莫因污染遮我眼,要因污染明我心,促我动,明我行!
美丽乡村建设不光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老百姓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乡野美景,也是美丽乡村村的综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