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新闻报道持续发酵。山东省临沂市今年查处了44起自动监控运营管理违法行为。其中,两名当事人将取样探头放入一个盛满清水的白色塑料桶内,导致自动监测设备不能有效地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控,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山东鲁南地质工程勘察水土测试中心整改验收不合格,被山东省环保厅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中删除,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同样,广西、山西、浙江、河南等省区也加大了对第三方检测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曝光了各种不规范现象。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屡见不鲜。
在探讨问题之前,先来分析当前环境监测市场的形势和前景。笔者认为,目前环境监测市场处于较好的发展机遇期,很多领域都需要依靠监测作技术支撑。而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能力远不能满足需求,大量的监测业务可向第三方检测企业开放,这种新型业态市场前景广阔。也正是基于这种判断,很多热钱进入第三方检测领域。招兵买马、租场地、买设备,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
但客观分析,到目前为止,环境监测的市场潜力并未完全被挖掘。目前第三方检测企业所承接的主要业务,还只是环保部门直属监测机构原来负责的传统业务,如“三同时”验收监测,水、气自动站运维等。这些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官方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压力,但企业自测等可市场化的业务板块并未真正打开。很多第三方检测企业的经营遭遇瓶颈,面临队伍不稳定、投资收回慢等实际困难。第三方检测企业在生产业绩不佳、资金周转压力大的情况下,就有可能采取数据弄虚作假等手段降低成本,甚至出现监测人员不去现场,只是依据历史资料编报告书的极端事例。
一方面,第三方检测企业监测能力的形成需要时间积累,打造技术过硬的监测队伍不是朝夕之功;另一方面,很多监测工作具有连续性,特别是一些趋势分析需要追溯历史数据。只有每年的数据都真实、准确、可靠,发现的规律才有价值。
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提高第三方检测企业的业务水平,杜绝数据弄虚作假。
首先,严格行业自律。投资者要端正思想。第三方检测不是暴利行业,其经济回报没有预期的那么高。既然投身这个行业,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要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在谋求适当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在人才、设备、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创造安心做事的工作氛围。当然,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关政策的配套,推动监测收费改革,在规范第三方检测企业监测行为的同时,为企业留下合理的利润空间,体现其技术价值。
其次,加强对第三方检测企业的质量控制。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有权对第三方检测企业开展质量控制。对其进行技术指导既是正常履职,避免了渎职失职风险,也有利于帮助第三方检测企业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作为计量认证的责任单位,既要把住发证关,也要加强颁证后的监管,监督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工作质量。质监部门和环保部门要逐步构建联合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发现并控制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弄虚作假的问题。
第三,严惩第三方检测企业在数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篡改伪造数据等行为的处罚已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健全。相关制度能否落实成为关键。只有形成例行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惩,才能对第三方检测企业产生震慑效果。上海市对篡改伪造数据的行为不仅依法查处,而且将结果应用起来,其经验值得借鉴。例如,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性质严重的,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等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使用或采纳其提供的服务、出具的监测数据或结果;为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企业提供造假数据的第三方检测企业,除需接受处罚外,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面对已成规模的环境监测市场,为防范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必须加强市场监管,深入第三方检测企业开展质控检查。对有意弄虚作假监测数据的行为零容忍,使其一次失信,处处受制。惟有如此,第三方检测企业才会敬畏游戏规则,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如果每个第三方检测企业都能自我约束,那么,环境监测市场必然放得开也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