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物质能源利用引发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7月7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会议,集中讨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关议题。7月22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组织召开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煤监管工作座谈会,讨论修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展生物质能源,不仅对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减缓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做出积极贡献,还会对促进秸秆“禁烧”、推动电能替代发挥积极作用。从产业层面看,目前生物质能源发电行业总体上仍处于亏损状态,亟需解决诸如原料收集、核心技术、科学运营等难题,方能引导投资与发展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真正的绿色
生物能源是指所有通过光合作用生成的有机物,包括植物、动物排泄物,垃圾与有机废水等,是可再生、可储存、可运输、可转换的清洁能源。从生物质能源生产、储存、利用全系统看,基本上可以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因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能源。我国生物质能源总量巨大。一是作物秸秆。2015年我国秸秆总产量约为15亿吨,其中农作物秸秆产量约为7.46亿~9.94亿吨。二是城市有机垃圾。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都蕴含着巨大的能源资源。三是动物和畜禽粪便。饲养猪马牛羊和鸡鸭鹅等畜禽是传统产业,规模化饲养场为畜禽粪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创作了重要条件。四是工业有机废水。
就生物质能源发电来说,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并形成了多条技术路线。一是秸秆燃烧发电。采用链条传送工艺,将秸秆直接输送到炉膛燃烧发电、供热。二是气化发电。将秸秆等生物质能源经过气化工艺,生产出可以燃烧的混合气体,然后再用于发电。三是生物天然气(沼气)发电。用生物质能源生产出生物天然气,然后再采用燃气发电工艺发电。四是成型燃料发电。通过成型化或焦化,大幅度提高秸秆等生物质能源的能源密度与热值,可以有效提高生物质能源发电的效率与效益。五是垃圾发电。据报道,我国生物质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目前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423万千瓦,并网约为950万千瓦。
成也燃料
秸秆等燃料供应是制约生物质发电的关键环节。国内外很多生物质能源发电厂运行不下去,主要原因就是秸秆收储出现问题。为此,应坚定地走市场化道路,通过培育、扶持秸秆收储公司,实现秸秆连续供应。
当下农业机械化为进一步解决秸秆收储瓶颈创作了新的条件。“十一五”期间,生物质能源发电发展缓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户分散种植、分散收割和机械化程度低,导致作物秸秆收集难、储运难、收购难。“十二五”以来,农业机械化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和运输效率大大提高,为降低秸秆储运成本、增加农民秸秆收入和控制电厂收购成本带来了新的机会。2015年,华能农安生物质能源发电厂秸秆收购和供应半径最远达到300公里,平均收购和供应半径约为30公里,全年收购秸秆27.20万吨,平均收购单价约为300元/吨,当地农业和农民因此增收约8000万元。
同时,掺烧现象损害了生物质能源发电形象。据报道,湖北等地的一些生物质能源发电企业,存在掺烧秸秆之外燃料的情况,甚至掺烧煤炭。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多次出台加强生物质能源发电管理、禁止违规超标掺烧规定或文件,但是违规或超标掺烧煤炭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很容易出现猫鼠游戏局面,监管起来比较困难。未来之路从宏观来看,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繁多改革内容中,生物质发电是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也是最容易出成果、见成效的重点领域。应采取适当措施,鼓励传统能源企业,尤其是传统发电企业,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加快生物质能源发电发展步伐。“十三五”期间,应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出台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生物质能源发电“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引导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和发电有序发展。
从技术来看,一是将生物质能源发电的关键技术、工艺等研究任务,如秸秆生物柴油的废渣发电技术等,纳入国家和省(区、市)科技计划,保证一定比例和规模的支持资金。二是鼓励生物质能源发电领域的专利申报与保护。“十三五”期间,应适当提升生物质能源发电的专利申报与保护的位置。三是加快生物质能源发电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组织下,通过加快、完善生物质能源发电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为生物质能源发电规范发展奠定基础。四是鼓励生物质能源发电实验室建设。
从政策来看,一是进一步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应通过加强协调、加大产业政策支持,保证生物质能源发电小时数。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考虑秸秆“禁烧”成本,适当加大对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的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物质能源发电与农业工业化协调发展做贡献。三是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财政补贴、增值税退税形成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四加大投资融融政策支持力度。将生物天然气(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政策,适用于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自2017年开始,申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同时申报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并享有统一政策。五是实施生物质能源发电示范工程,设立一批生物质能源发电示范工程,并由国家预算内资金安排30%左右的资本金。
从管理来看,检查指导优质生物质能源发电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鼓励生物质能源发电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协调、推动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资本运作,引导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进入生物质能源发电领域。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生物质能源发电的相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发挥环保、能源监管两个系统、多级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调动监管积极性,违规超标掺烧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追究相关方面责任。
(作者分别系本刊编委、民建中央能源与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研究”课题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