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下污染型的产业结构源于污染型的投资结构,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缺乏鼓励绿色投资的激励机制。绿色金融是金融业内有高增长潜力的一个板块,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将为包括创新企业在内的许多企业和金融机构创造新的商机。
随着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绿色金融也被提上金融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议题。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董小君教授指出,我国之所以将发展绿色金融上升到战略高度,主要基于三个因素:
①从国际层面看,控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碳转型已上升为全球性问题;②从国内层面看,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也面临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生态失衡等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绿色产业已成为支撑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③从金融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看,发展绿色金融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资料显示,2016年初至9月初,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1127.9亿元,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的36%,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市场,与此同时,各种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纷纷涌现,掀起绿色金融热潮。
然而热潮背后,我国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路漫漫其修远兮”。国内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仍处于黎明前的黑暗阶段,短板不少,譬如绿色金融政策法规的缺失,相关行业标准的不完善,以及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拖慢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步伐。
绿色金融发展初期,政策的激励不可或缺,也是推动市场发展的有效举措。201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分别出台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绿色债券的项目分类进行了界定。2016年5月,证监会首次发布《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明确将鼓励绿色环保产业相关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发展。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探索通过提高核准(备案)效率、专业化的担保机制、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
《指导意见》为了避免道德风险,对绿色金融产品政策激励的前提是需保证其激励落在真正“绿色”的金融产品之上。不过,也有业内专家指出,为保证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绿色”属性,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必不可少。对于这些评估机构,亟待统一规范认证的边界、流程和报告内容,同时社会上也需推动建立对认证机构明确的准入要求和自律准则。
初期的推动力量为政策,一旦绿色金融体系走向正规,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也是不可逆转的潮流。“一个市场化定价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中诚信国际分析师刘心荷表示,当环境权益具备了商品属性后,市场规律作为基本原则进行环境权益转让才能有真正的意义,才有助于更好地控制污染和改善环境。
与起步较早的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金融还处于“新手期”,为了促进绿色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法律及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指标体系以及建立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总体而言,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协力配合,将有效解决我国环境污染和气候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