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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 涉及垃圾处理处理等环保项目

日期:2016-10-26    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10/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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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 环保项目

国际节能环保网讯:日前,国际节能环保网从福建龙岩市政府获悉,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已经下发。龙岩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包括12个方面、年度投资68.2亿元。其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1亿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53亿元。“三江”流域及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5.75亿元。涉及生活垃圾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环保项目。详情如下: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和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程包作用,更好地吸引和扩大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加快实施第一批17个工程包的同时,组织实施第二批12个、年度投资68.2亿元的投资工程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特色小镇建设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4.3亿元

(一)投资重点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启动特色小镇建设,全市用三年时间抓好8个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有效整合政策、资金、资源,每年策划、开工、建成一批项目,打造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群众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

(二)主要措施

1.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对列入特色小镇建设示范点的镇建设用地提供保障,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县级每年确保安排100亩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示范镇村优先安排,三年内对列入特色小镇建设示范点的土地增减挂钩净收益返还60%以上,专项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

2.项目优先支持。市、县两级在安排项目建设计划时优先向示范镇村倾斜。住建部门在乡镇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三边三节点”整治提升、“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等项目优先安排上优先向示范镇村倾斜;发改、经信、商务、教育、卫计、民政、人社、国土、环保、规划、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文广新、体育、旅游、电力、烟草等部门在项目、资金、资源、技术上优先向示范镇村倾斜;“造福工程”搬迁和危房改造指标优先向试点镇倾斜;“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优先列入省级、市级集中安置区示范点。

3.财政金融支持。对纳入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累计5年,其规划空间范围内新增的县级财政收入,县级财政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同时可并入2016~2018年龙岩市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享受市级财政同等扶持政策。2016~2018年市级财政筹融资6亿元,支持特色小镇、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县(市、区)在省财政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安排一定数额债券资金用于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特色小镇完成规划设计后,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万元规划设计补助,市级财政配套补助50万元(市发改委、财政局各承担50%)。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县级特色小镇、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融资平台公司,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注入资本金、还本付息和“以奖代补”项目补助。各乡镇也要根据财力可能安排50-100万元用于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创新融资模式,产业发展、农房建设投资主要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和群众自筹解决。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民生事业投资主要通过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本级预算安排和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及鼓励社会资金通过PPP、捐助、认建等各种方式解决。

牵头领导:王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发改委(列第一位的为主要责任单位,下同)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各特色小镇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二、棚户区改造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5.81亿元

(一)投资重点

棚户区改造计划纳入工程包实施共12个项目(4951套),其中包括货币安置项目5个(2553套),实物安置项目8个(2398套)。以货币发给征收户,由征收户自由自配为形式的货币化安置和以安置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实物安置为投资重点。

(二)主要措施

1.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市县财政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其中,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要继续向棚户区改造倾斜。

2.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一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外,免缴土地出让收入。三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税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实行减免优惠政策。

3.落实贷款贴息政策。继续落实好棚户区改造贴息政策,贴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原则上不超过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按项目建设、收购、运营管理周期内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其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4.鼓励货币补偿安置。落实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并自行购买商品房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贴息补助3%、购房奖励6%、契税优惠、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6%等优惠政策。

牵头领导:王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发集团

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1亿元

(一)投资重点

实施一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25万亩。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带动作用。

2.发挥市水发集团作为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和国家政策性银行长期贷款支持我市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大力实施水保PPP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多元化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机制。

3.崩岗治理经费根据省国土厅、水利厅出台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崩岗治理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予以支持。以代建形式完成后移交地方的“青山挂白”治理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后的土地开发利用、水土流失治理后形成的林地等,按照《关于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的实施方案》(闽政办〔2015〕34号)及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和资金补助。

牵头领导:赖永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发集团

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53亿元

(一)投资重点

重点实施龙岩市餐厨垃圾(含粪便)处理工程、长汀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漳平市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永定区乡镇垃圾转运系统设施、永定区及上杭县城区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等项目。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并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多渠道融资建设。

2.根据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的政策,新增日焚烧处理垃圾每百吨补助标准,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400万元,其他市、县为200万元,同时按照新增处理能力计算补助金额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按100万元给予补助;省级财政继续安排9000万元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通过验收的每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按照投资额给予40~60万元补助。各有关单位加强政策对接,明确责任主体,加快项目推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市财政2016年安排龙岩市餐厨垃圾(含粪便)处理工程项目资金500万元,各地也要及时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3.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有实力企业将城乡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置等项目“捆绑打包”投资建设运营。

牵头领导:王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发集团

五、水利防洪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88亿元

(一)投资重点

重点实施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涉及新罗、漳平,新建防洪堤1.29km;汀江防洪工程(一期)涉及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五县(区),新建防洪堤4.21km;闽江上游连城段防洪工程,新建防洪堤16.3km;长汀县金沙河与汀江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28公里。

(二)主要措施

1.落实扶持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水利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按总投资50%支持,另外闽江上游连城段防洪工程除中央预算内资金外,争取国家专项基金6000万元,长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573万元。督促各地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主体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等。对符合规定的水利建设项目贷款,按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水利建设项目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贴息3~5%、贴息年限5~8年。

2.明确项目内容。尽快明确汀江、九龙江和闽江上游连城段防洪工程具体堤段项目清单和责任单位人员。重点实施“三江”流域沿线城区和重点乡镇防洪堤建设,结合进行河道清淤清障,提高防洪标准,使龙岩中心城市达50年一遇,县(市)城区达20~30年一遇,重点乡镇达10~20年一遇防洪标准。

3.强化生态理念。改变传统的防洪堤建设全断面、渠道化、全硬化做法,强化生态堤防建设理念,项目实施要求充分结合当地的人文自然景观、乡村总体建设规划等,因地制宜努力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成一条生态河道堤防景观带。

牵头领导:赖永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发集团

六、“三江”流域及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5.75亿元

(一)投资重点

重点推进重点流域及小流域综合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力争2016年九龙江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比例达70%以上、汀江、闽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

(二)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九龙江、闽江、汀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带动作用,整合发改、水利、农业、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资金,加大重点小流域整治力度,对水质类别达到考核要求、水质提升的县(市、区)予以奖励。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治理。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小流域治理公益项目。

3.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升级,推进第三方养殖业污染治理,实施养治分离。新罗、漳平等地实施“百日攻坚”,限期落实完成禁养区及250头以下环保改造不合格养殖场的关闭拆除。

牵头领导:王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市农业局、住建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发集团

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亿元

(一)投资重点

提升上杭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等建设水平,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园区流动。

(二)主要措施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安排上杭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福建农民创业园(连城、永定)专项资金各500万元、福建农民创业示范基地(新罗、上杭、武平、长汀、漳平)各200万元,安排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项资金2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2.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将创业园的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农业、农综、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优先支持列入规划的项目。对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条件的创业园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优先给予扶持,大力支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业、发展标准化设施农业,完善农田机耕、排灌、生态等基础设施。对通往创业园主导产业规模生产、保鲜、加工基地的公路按照“村村通工程”村级公路以上标准、电力设施列入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水源和管网设施列入各级重点水利项目予以支持建设。

3.完善落实政策措施。对在园区内投资兴业的农业企业在税费、用电、用水、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到园区投资创业。

牵头领导:赖永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市水利局、烟草专卖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八、重点企业技改与兼并重组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8.26亿元

(一)投资重点

重点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鼓励通过资本市场,以定向增发、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等形式,推动强强联合式重组,促进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的优势互补,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升竞争力。

(二)主要措施

1.加强财政资金扶持。积极指导企业争取国家、省级技改专项资金扶持;市级财政每年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工业技改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技改投资的1%给予奖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等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创新。更加有效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合同能源管理减免税、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在开展兼并重组过程中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予以办理减免税。

3.加强要素保障。拓宽企业技术改造融资渠道,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开设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广设备融资租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在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融资的增信作用。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用地、用林指标优先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4.充分发挥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杠杆作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1.06亿元参与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其中市级财政筹措3000万元,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县(市、区)筹措7600万元,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改项目申报省级技改基金扶持,力争省技改基金对我市投资规模超过8亿元,撬动技改投资。

牵头领导:黄庆辉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工发集团

九、现代物流园区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6.04亿元

(一)投资重点

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重点推进龙岩陆地港等物流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园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措施

1.对物流园区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执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新建物流园区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畴。适当放宽对物流园区投资强度和税收强度的要求,鼓励物流企业入驻物流园区。

2.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发挥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发展。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年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物流运营占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60%以上并已运营或试运营的物流园区,争取省经信委按年度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3.开展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创建工作,优先支持纳入工程包的物流园区列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并争取列入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对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争取省经信委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鼓励物流园区运营主体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吸引外资等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物流园区及入驻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环境。

牵头领导:王建生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十、大数据云平台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38亿元

(一)投资重点

重点推进大数据产业园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和VR应用服务包、“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互联网+”公共服务、VR体验中心等建设。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大数据云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

2.积极争取省政府《关于支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加快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2号)等政策支持。

3.按照《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大数据云计算公共平台项目。

4.投资1亿元及以上大数据产业项目,市级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200万元前期经费补助(市发改委、经信委各承担50%)。

牵头领导:黄庆辉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数字办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中国电信福建龙岩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龙岩分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城市配套功能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7.08亿元

(一)投资重点

重点推进龙岩市慢行系统建设工程、龙岩市四个出入口改造工程、龙岩市其他道路工程、龙岩市其他配套设施、连城县城市公共自行车停车场、永定区城区其他路网工程、永定区城区停车场、永定区城区滨河绿廊慢道工程等城市配套功能。

(二)主要措施

1.严格标准建设慢道系统。结合海绵城市理念,进一步完善慢行道标识系统和综合服务设施(即绿化带、步行道、单车道、驿站等)。严格控制绿道及控制区内的开发房地产、农家乐、餐饮服务设施、油库及堆场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绿道、破坏绿道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其他设施。

2.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改造提升道路绿化,提升城市品位。建立领导挂钩联系项目建设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为项目建设提供规划、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

3.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整合公共资源和政策资源,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合力项目建设。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牵头领导:王龙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发集团、汇金集团

十二、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专卖店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0.1亿元

(一)投资重点

重点推进龙岩高速公路出口处、龙岩动车站广场、永定土楼湖坑景区、连城冠豸山景区,福州龙岩大厦、北京闽西酒店、上杭古田景区及服务区等8处建设“闽西八大干、八大珍、八大鲜”等独具龙岩特色的土特产品,提升龙岩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省市资金、专项建设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支持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专卖店建设。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的政策,争取金融机构优先融资支持。

2.福建高速龙岩管理分公司在辖区内的古田、长汀等高速服务区提供1000平方米以上场地,由县(市、区)政府在土楼、古田、冠豸山等景区提供1000平方米以上场地,在福州龙岩大厦和北京闽西酒店两处提供20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设立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专卖店、龙岩特色小吃店。

3.由市文旅集团代表市政府投资建设,组建项目公司运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或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参股。

4.市级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专卖店补助20万元,1000平方米以下的每个专卖店补助10万元,市农业局、旅游局各承担50%。

牵头领导:王建生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共同协调推进单位:市旅游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福建高速龙岩管理分公司,市文旅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投资工程包的重大意义,把实施投资工程包作为补齐发展短板、促进有效投资、创造有效供给和创新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投资的重要载体,特别是在点多、面广、项目较为分散的领域,通过区域性、行业性的捆绑打包,提升项目建设运营的规模效应和政策效应,进一步挖掘投资潜力,加快项目建设,更好发挥投资在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要建立和落实“三个强化、五个一”工作机制。“三个强化”即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打包、谁负责”原则,强化政府引导,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分清条块,选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各工程包责任部门要会同共同协调推进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程包明确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可实施、年内能形成即期投资增量的项目上,分解到有关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具体责任单位;强化政策支持,针对不同领域建立可操作、可预期、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机制;强化督查推进,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拓展并组织实施好本地投资工程包,支持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征迁交地、捆绑实施、落地建设等工作,支持各级投资主体(平台)发挥牵头推进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包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项目进度滞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第一时间通报督查结果,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有效解决,确保项目按节点推进、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五个一”即一个工程包一个市领导牵头、一个工作班子、一个投资主体、一套扶持政策、一套通报督查制度。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汇总表




龙岩市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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