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强甘肃省燃煤发电机组市场准入监管,促进煤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年度市场监管工作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燃煤发电项目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等两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启动2016年燃煤发电项目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
本次监管重点是甘肃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并网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是否按规定为新并网燃煤发电机组申请或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燃煤发电项目是否符合许可条件;重点是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等。
专项监管从2016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11月底结束。分为自查、核查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等方式开展监管,梳理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企业执行资质许可要求,促进国家电力规划、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政策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