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频频曝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是实施国家上收环境监测事权的根本原因之一。就环境监测事权上收,此前,环保部已经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精准治污,科学治霾”,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常挂嘴边的一句话,精准的环境质量数据是治污、治霾的根本基础。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环境监测数据不受行政干预。
为进一步理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监测技术和质控体系,满足环境监测管理需要,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2017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保障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机制。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而事实上,三十多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环境监测事权不明晰、监测制度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深入开展。
对此,上述方案提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数据不受行政干预。
具体来看,《方案》针对大气、水、土壤分别提出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环境空气,2016年底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建立气态污染物标准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
地表水,2016年底,出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规范性技术文件,制订地表水手工和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案。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土壤环境,2016年确定土壤网点位布设方案,启动网络建设。2017年形成基本监测能力,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其后不断完善。
而地方监测事权上收,将会带来什么样的效应?来自环保部的公开消息称,早在2016年3月初,环保部启动《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到山东、江苏、上海等多地调研、组织专家组座谈起草、召开系统内外专家咨询会和论证会等多种方式,数易其稿,反复修改相关内容。以山东省为例,该省从2011年就开始试点,力图冲破“考核谁、谁监测”的体制弊端。
山东省环保厅监控中心副主任许杨指出,实行“运营公司内部质控,对比公司移动对比,省级环保管理考核,市级环保定期互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4+1”监督模式后,目前山东省空气站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能够达到90%以上。
除了山东之外,江苏、上海的经验也被环保部肯定。江苏在环保部发布水、土壤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之前,已经开始自己“试水”。据中国环境报报道,目前苏州市全市范围内已建成1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广泛应用于每年的太湖、阳澄湖蓝藻预警监测、枯水期水质预警监测、交界断面生态补偿、太湖流域重点断面达标考核等工作
就此,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称,监测事权上收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国家网,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负责国家网监测数据传输、审核,地方为国家网运维条件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监测数据,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