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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16-20日空气质量情况 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日期:2016-11-17    来源:环保部官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11/1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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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重污染天气 环境违法 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16日向媒体通报,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部门,预计2016年11月16日至20日,华北、黄淮、关中地区将出现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预计北京、天津、河北省中南部、河南省北部、山东省西部、山西省中南部地区空气质量连续4天达到重度污染,部分城市一定时段内将达到严重污染。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涉及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沧州、廊坊市,山东省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山西省朔州、忻州、太原、晋中、阳泉、临汾、长治、运城、晋城市,河南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郑州、开封、三门峡、洛阳、济源市。另外,江苏省北部、安徽省北部、陕西省关中等地区会出现重污染天气。

此次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环境保护部已函告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求其及时采取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北京、河北、河南省(市)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根据各地重污染天气情况,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积极协调调度,采取措施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切实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减排、限产、停工等措施,确保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各地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空气污染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

北京市于11月16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7日0时启动橙色预警应急措施。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浇筑、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采取防尘措施;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按照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邢台、衡水、邯郸于16日0时启动橙色预警措施。经河北省政府授权,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11月9日对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及定州、辛集市下达了1号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对传输通道城市的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和锅炉等重点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确保有效降低区域性大气污染传输的影响。

河南省焦作、安阳、新乡、平顶山等4个城市启动了橙色预警措施。

根据本次重污染天气情况,环境保护部已派出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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