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建德市物价局积极稳妥推进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工作。
一是对建德市水务公司排水分公司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铺设、纳管处理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摸清城区及乡镇的污水处理情况;
二是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建德市水务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2013年至2015年污水处理成本进行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对建德市水务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2013年至2015年污水处理费进行了成本监审,形成初步改革方案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根据市领导的要求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是组织召开了两次不同层面的“关于落实污水处理费国家最低标准的座谈会”,邀请了建德市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财政局、住建局、主城区各街道及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市水务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