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日前正式落地,我国未来5年清洁能源发展时间表得已最终明确:截至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 6.8 亿千瓦,发电量 1.9 万亿千瓦时。与此同时,与清洁能源发展如火如荼相对应的是,2.5万亿的新增市场规模业已形成。
国家发改委网站日前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增投资将达到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
另据公开资料,《规划》中所指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根据规划,到2020 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 6.8 亿千瓦,发电量 1.9 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届时,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水电弃水问题基本解决,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部门就业人数超过1300 万,其中“十三五”时期新增就业人数超过300万。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今年5月发布的报告,2015年,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从业人数最多的国家,超过全球总量的40%。
根据《规划》,到2020年,水电新增装机约 6000 万千瓦,新增投资约 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 千瓦,新增投资约 7000 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投资约 1 万亿元。再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整个“十三五” 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总计约 2.5 万亿元。
具体来看,一方面要提倡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督促并解决弃光、弃风等发展中的难题,努力把三北地区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其他地区基本做到不弃风,不弃光。
按照十三五期间国家中长期核电发展规划,还要在沿海地区布局一批核电项目。核电建设一定要以确保安全为前提,采用最新、最高的核安全标准。水电建设也要与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统筹考虑,十三五期间安排了6000万千瓦的常规水电,另外,抽水蓄能也安排了6000万千瓦,着重补短板。
另一方面,还应大力推进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包括了扩大天然气消费的规模。实施油品质量升级改造,特别是针对我们的主体能源——当下的主体能源煤炭来说,要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全面实施散煤的综合治理。逐步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升级改造。力争到2020年煤电机组平均煤耗在310克以下,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燃气机组相当。总的原则是在坚持清洁高效的战略方针下做好煤炭开发利用的大文章。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八项任务: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动海洋能发电、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等。
同时,《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包括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积极探索多部制电价机制;建立煤电调频调峰补偿机制,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实现与常规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力的补贴机制;同时与碳交易市场相对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财政资金补贴强度,为最终取消财政资金补贴创造条件等。
《规划》披露的数据显示,到 201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为3.2亿千瓦,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为1.29 亿千瓦、4318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超过4.0亿平方米,应用规模都位居全球首位。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8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5%。
但可再生能源发展也面临着体制机制的明显制约。诚如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造成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难,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可再生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重建设、轻利用”情况突出,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与先进国家相比仍较低等。
为此,《规划》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水电弃水问题基本解决,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同时,借助已建的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加快新疆哈密、宁夏宁东等地区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协同推进水风光互补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