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云南省省长阮成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云南要实现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98%,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不低于8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等目标。
阮成发表示,2017年,云南省将重点强化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一是狠抓环境污染防治。二是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开展省级环保督察。三是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和多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四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五是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