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近日,黄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将全市建成生态文明安徽样版先行示范区。
《意见》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依托黄山市督导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把黄山建设得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提出以下目标:
一是环境质量保持一流。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 PM10的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内。新安江、太平湖、阊江三大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全市地表水优良率达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定向好,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二是生态保护持续加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82.9%,湿地保有量达2.212万公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大于75,建成以黄山风景区为主体国内领先的生物多样性观测及示范基地。
三是国土空间和城乡布局不断优化。结合特色小镇及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城乡布局,形成定位清晰、产业集聚、设施配套、生活宜居、环境优美、突出生态和文化优势的城乡规划空间开发新格局。
四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初步形成“党政同责、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