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要求科学、精准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存在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永昌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
问题5(市级方案问题6):部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需持续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4项问题,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难度较大。督察发现,金昌市在节约用水、水源替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取用水监管措施不力,2024年超核定用水总量。(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4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要求,逐年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将用水量逐级分解到乡镇、村社并严格考核。根据《永昌县取用水压减计划》,全县2023年计划压减水量1740.6万立方米(地表水208.6万立方米,地下水1532万立方米),2024年计划压减水量462.1万立方米(地表水85.1万立方米,地下水377万立方米),科学制定2025年全县用水计划,计划压减地表水用水量257.4万立方米,计划压减地下水640.5万立方米,2025年全县供水量47263万立方米,全面完成年度压减任务,并足额下泄生态水量。二是按照《永昌县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聚焦水量、水位双控目标,持续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2025年新增压减地下水开采量323.5万立方米,2025年全县地下水实际用水量12869万立方米,较2024年地下水实际用水量减少810万立方米。三是2025年永昌县非常规水利用量524万立方米,达到永昌县非常规水利用量500万立方米目标,再生水利用率达100%。四是大力推动全县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从规划源头促进产业布局及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扎实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压实各乡镇节约保护主体责任。五是严格落实《金昌市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对新建项目审批中强化非常规水源应用审查,做到应用尽用,对未论证利用非常规水源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取水许可,对具备条件而未利用的核减其下一年度常规水源计划用水指标。
问题6(市级方案问题7):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长期超用水总量。自2021年以来总用水量超过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2023年至2024年,下达的总用水量13.34亿立方米,实际取水量为15.25亿立方米,是计划用水量的114%。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11亿立方米,2023年、2024年,实际开采量分别为3.48亿立方米、2.99亿立方米,均超地下水可开采量。2022年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116%。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2024年下半年通报数据显示水位同比下降0.56米,2025年3月因近三年滑动累计变幅下降1.59米被省政府约谈。金川区2017-2024年末,年均水位下降速率为0.68米,双湾镇片区为石羊河流域水位下降速率最大的区域,形成了降落漏斗,其中龙源村下监测井2024年6月已干枯,油籽洼监测井年均水位下降速率为1.31米,三角城为1.12米。(同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报告涉及永昌县问题6号、7号)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推广玉米窄膜宽窄行、小麦浅埋滴灌等农艺节水面积93.47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86.5%;建立小麦、辣椒、玉米灌溉量梯度试验点6个,为精准管控农业用水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推广循环用水、高耗水工艺替代等节水技术,开展节水检查6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5%。实施城镇管网改造2项,再生水利用量达524万立方米利用率10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栽植耐旱树种0.77万亩,新增绿化面积配套节水灌溉设施,补修渠道14.9公里,铺设管道19.64公里,架设滴灌79.81公里。二是建立健全总量控制、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取水许可、累进加价等一揽子管理制度15项。严格落实《金昌市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2023—2028年)》,2025年在完成《方案》压减317万立方米的基础上,新增压减地下水323.5万立方米,2025年全县实供地下水水量12869万立方米,足额完成年度压减任务。三是积极与水利厅、市水务局沟通衔接,紧盯景电二期工程进展;加快推进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总用水量超指标、清河灌区地下水位下降的问题。
问题8(市级方案问题10):侵占河道和违规采砂问题时有发生。永昌县金砂源采砂场未按规范要求开展采砂作业,粗放开采导致河道内形成较大砂坑,生产设施和砂石料、弃渣侵占河道,扬尘管控、废水回用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同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报告涉及永昌县问题9号)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永昌县水务局对金砂源采砂场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金砂源采砂场清除影响河道行洪的砂石料,按要求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并以铺设防尘布等方式加强扬尘管控,砂料外运,禁止在河道洗砂,排放废水。截至目前,金砂源采砂场砂坑已完成回填,砂石料全部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河道面貌得到恢复,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后续将持续加强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
问题9(市级方案问题11号):永昌县得中砂场、甘肃大路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洗砂、采选设备已建成投运,至今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甘肃大路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采用农灌机井水进行洗砂作业。永昌县森阜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洗砂、采选设备没有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砂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废油桶露天堆放。(同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报告涉及永昌县问题10号、11号)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永昌县得中砂场已于2025年7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2025年以来县水务局多次电话督促甘肃大路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森阜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2026年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两家企业进行现场督促1次。二是经核查,大路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以来未在拍卖区进行采挖,曾采用农灌井,清洗外运而来的砂石料。目前县水务局已对其采取停水措施,完成问题整改。三是森阜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废弃油桶及现场杂物已完成清理,堆放砂石料全部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加强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
问题26(市级方案问题32号):工业园区环保要求落实不到位。2021年至2024年全市工业园区新改扩建设项目177个,仅76个编制了节水措施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逐一核查工业园区企业节水方案编制情况,对已建成但未编制节水方案的项目,限期编制节水措施方案并督促严格落实,截至目前,已有19家工业园区企业节水方案进行备案。二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督促建设单位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并组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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