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接受 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就 武进太湖湾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进太湖湾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武采公标【2017】19号
3、除臭规模:粗格栅和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共用一套除臭设备,规模为4000立方米/小时;生化池厌缺氧段、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规模为6000立方米/小时。
4、本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含与滤床设备规模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
5、招标技术范围:投标人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本项目相关的除臭系统工程设计方案,选用合理的、科学的、处理效果好的生物滤床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提供确保所有区域环境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标准值的成套设备采购、运输、配合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以及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6、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企业需具有项目设计能力、施工能力以及安装、售后能力;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仅需经销代理商提供)
(6)投标人提供五年内(2012.2-至今)至少1个相关污水处理厂或泵站工程等的生物除臭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及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环境监测部门或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对该项目的大气检测报告及验收合格证明。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14:0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7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0日14:00起
开标地点: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7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帐号:32001626759052502527
3、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网银交易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到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换取),交易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八、资格审查
1、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即资格审查材料)相对应的原件或公证件材料(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外)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审委员会审查。唱标前,评审委员会将先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2、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3、前来投标的单位必须成为武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凡在开标前没有成功进入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企业,在资格审查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入库信息详见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的通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瀚宸
联系电话:0519-8806861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5楼511室
邮政编码:213159
网 址:http://www.wjggzy.com
(二)采 购 人 : 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天齐
联系电话:0519-67898872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中心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