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不是纸老虎,要有钢牙利齿。“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牵住“牛鼻子”,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抓住重点,铁腕执法,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高悬利剑,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联动性。配合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推动公益诉讼。全面出击,开展全国的环境保护大检查。环保工作实实在在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人们也看到了“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一片净土”的希望。
然而,问题还是不少,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豪言壮语早已不再新鲜。无论是年初地方制定的年度目标,还是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坚定的“承诺”让百姓对蓝天的期待总是信心满满。但是执行中却是“虎头蛇尾”的现象也不鲜见。随着经济发展转型的大势,但是手中的“GDP”来源肯定舍不得丢,于是将一些污染企业迁至“偏僻”的农村、“荒漠”就是“没有了”污染。污的不是我喝的水,不是我见的天,不是我呼吸的空气,“GDP”仍有希望,“眼不见为净”其实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环保部陈吉宁部长在回答记者问题时直言不讳地指出,部分地方政府还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还存在有只重经济不重环保的的问题。属地的领导,特别是那些要以企业发展为生命,以企业投资、效益的各项数据作为政绩的领导更是不容许企业在本人做主的范围内发生什么事情的。虽然环保法实施了很多年,新环保法更是武装到了牙齿,但是总敌不过官员们经济效益第一的思想,为了GDP而纵容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走走过场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而得来的某种“实惠”让有的人“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骑虎难下”,只能成了不是保护环境而是保护污染企业“屏障”。这是新环保法下牙无力的重要症结所在。
钢牙有了,“水十条”、“土十条”有了,“河长”制建立了,效果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没有很好地回应群众的期待。无力、乏力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一片净土”还很遥远。
这就要求“钢牙”必须要咬住属地官员的“乌纱”,严格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直接将官员的乌纱帽与其生态环保的作为或不作为挂钩,诫勉、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样才能倒逼地方官员切实把环保责任扛在肩上、重视起来、行动起来。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抓的必须抓。对于那些袒护的更要打击到底。
任何一种法都不应该成为棉花棒,而要成为杀手锏。没有治不了的污染,只有不会治、不敢治、不愿治的人。“打铁还需自身硬”,对那些在治污过程中存在的任何猫腻都应该一查到底、坚决狠狠打击。紧紧咬住了,绝不松口,久久为功,“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一片净土”必会渐行渐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