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单位名称: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527-86601998
2. 环评单位联系人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8151693114
E-Mail:dazzynju@hotmail.com
3.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位置:位于泗洪县青阳镇重岗乡,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
工程规模:扩建1台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蒸发量为41.06吨/小时的余热锅炉,1台7.5MW的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后全厂日处理垃圾800吨。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该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确定“三废”排放量,分析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哪些方面(地表水、空气、声、土壤、地下水等),可能会造成污染危害/影响及程度;
(3) 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 您对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时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5)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本公示自张贴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