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决定从组织单位集中攻关、汇聚跨部门资源、创新机制、形成业务统一平台、安排专项资金推进大规模观察和研究等综合措施入手,集中解决京津冀及周边城市大气污染防范攻坚难关。
应该说,若再不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城市的大气污染将越来越严重,几年或几十年之后,有可能变成不再宜居的“死城”或“废城”,将严重影响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雄安新区地处京津冀核心地带,原本雾霾严重,若大气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建设雄安新区也将失去应有意义。从这一点看,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为全面改善全国各城市空气质量探路,是形势倒逼国务院作出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不少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但各地大气污染非但没有明显好转,一些城市反而还呈愈发严重之势。其中症结在哪?笔者认为,关键是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创新不够、机制活力不足,过于呆板、僵化,难以对各地政府及有关企业形成激励约束作用,使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得不到认真落实,或被以发展经济等各种理由消蚀而流于形式。
显然,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创新,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此次国务院也意识到机制创新的重要性,提出了用机制创新攻克大气污染防治难关的方案,在决策层面为机制创新提供了思路。从当前看,应在三个层面推出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一是创新政府治理机制,全面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即将大气污染防治量化指标分解到各有关城市,由环保部派出专门力量开展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督查考核,并及时公布信息。同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执政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中央财政奖补或扣减挂钩,做到奖优罚劣,消除地方政府防治大气污染的懒惰行为和不作为。
二是创新企业治理机制,全面调动各类企业防治大气污染的积极性。一方面,将各类企业污染气体排放标准、排放量,如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量化标准分解落实到每一家企业,并配之以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污染气体排放,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关停并转“三高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另一方面,由环保部组织环保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督查,对污染防治落实得好的企业实施降低增值税、减免所得税、削减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中央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反之亦然。
三是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激发社会各种力量投身防治大气污染的灵活性。由各级政府牵头组建立体社会监督体系,建立监督举报与奖励机制,鼓励各类群体揭发企业违规或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攻克社会监督力量脆弱的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