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屡屡发生的执法人员进不了企业大门、环保督察组被扣押等事件,凸显了环境执法困境,与此同时,环境违法问题屡禁不绝。5月10日《法制日报》就报道,环保部组织开展的为期一年的大气质量强化督查,刚进行一个月,共督查8447家企业(单位),就发现5594家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6.2%。
“他们不怕我们,这是我们的困境。”谈到环境执法受阻的种种情况,一位省级环境执法人员这样告诉媒体。这句话点出了环境执法困境的要害。
值得深思的是,环境执法困境并不是无法可依造成的,相反,环保法律规定并不弱。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修改后环保法开始施行。这部法律实施两年多效果如何呢?近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发布的环保法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显示:各地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有所提升,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氛围明显提升;但在落实政府责任、提升企业守法意识、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仍显不足。应该说,该评估报告还是有点“笔下留情”,一个月发现近六千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则将问题的严重性直观展示在公众面前。
要破解环境执法难题,单凭环保一个部门的战斗力远远不够。各级政府切实转变环保观念,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切实提高环保部门执法力度,是破解环境执法困境的关键。
破解环境执法困境,要切实保障执法人员正常履职。为减少地方保护对环境执法的掣肘,国家出台《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始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这项改革应该尽快提速。要在编制上发力,将环境监察执法编制转为行政公务员编制,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待遇。同时,在专业资格和条件上严格把关,提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破解环境执法困境,要打造执法合力。问题企业单位之所以不怕环境执法人员,就在于执法力度的单薄。因此,要尽快完善环境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健全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多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专业化培训,提高环境司法的专业化水平,如此,才能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破解环境执法困境,要加快配套立法建设。新环保法实施两年多了,但一些应当配套的行政法规尚未出台,一些应当修订的法律尚未完成修订,这些都影响了环保法的实施。应加强与环保法相关的配套立法建设,比如,尽快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环境监测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法等法律法规,抓紧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笔者列出的“药方”可能属于老生常谈,环境执法困境可能也没那么难破解,要害是:真干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