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向上海市各有关发电企业下发了《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上海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华东监能行业〔2017〕46号),启动了上海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情况监管工作。
本次监管工作主要分为企业自查、现场核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重点监管上海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管理、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下阶段,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根据企业的自查情况选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及时总结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