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北京市将推动出台“净菜半净菜进城”、“限制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旧货交易”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减量化、资源化政策。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并对企事业单位实行“不分类 不收运”的强制垃圾分类政策。
5月26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时印发了市城管委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据了解,目前本市还存在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等问题,给垃圾管理带来新挑战。为此,市城管委提出,将推动出台“净菜半净菜进城”、“限制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旧货交易”等与垃圾分类密切相关的减量化、资源化政策,支持、引导再生资源尤其是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另据介绍, 为“消化”城市垃圾,今年,全市政府投资计划安排2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018年,全市垃圾焚烧、生化总处理能力达到2.44万吨/日。此外,结合垃圾产生量增长趋势和适度超前、略有余量的原则,将研究启动鲁家山(二期)、丰台、安定等焚烧设施建设。
同时,打造东部朝阳高安屯—通州、西部首钢鲁家山、南部大兴南宫一安定以及北部昌平阿苏卫等循环经济产业园,确保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并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
根据工作安排,到2020年,本市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形成,市民分类投放习惯初步养成,垃圾分类制度体系趋于完善,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基本实现。
看点
企事业单位将强制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超量将限排加价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根据我国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直辖市的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在2020年底前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据此时间表,本市应将其列入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采取“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强制分类责任落实。对公共机构、企 事业单位不履行垃圾强制分类义务的,要依据《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报告指出,从今年起,全市将普遍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每个区今年至少建成1个示范街道,其他街道至少建成1个示范社区。而在门头沟区、怀柔区、延庆区,则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同时,制定区域生活垃圾排放核定和限额管理制度,超过核定清运量的部分将执行限排和加价等措施。修订完善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支招
制定政策 鼓励市民开展垃圾分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条例》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知晓率、普及率不高;减量分类、监督管理等规定执行不到位;《 条例》中关于规划建设的规定执行有待加强;配套实施办法尚未出台等问题。 为此,执法检查组提出具体建议。
执法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应尽快开展《条例》修订立项论证,实施启动法规修订,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管 理、餐厨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内容进行完善。
同时,市政府要根据规定,出台配套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等具体实施办法和标准。在《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进一步量化处罚办法。
针对部分市民对垃圾焚烧厂的疑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打造成向市民开放的宣传教育 基地,破解“邻避效应”。同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市民依法开展垃圾分类。
针对目前存在的源头分类运输混装“分了白分”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应尽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的闭环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