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鲤鱼潭水库集水区于去年7月15日发现遭倾倒有毒废弃物铜污泥,经检验超标470倍,严重影响饮用水品质,造成社会恐慌与不安。苗栗县警察局大湖分局案发后,迅即掌握可疑对象,报请检察官刘顺宽检察官指挥侦办,协调环保局即时清除该等有毒废弃物,避免污染扩大,同时宣示维护环境的决心。
全案经刘顺宽指挥大湖及苗栗警分局侦办,去年12月陆续查获李姓、邱姓等6名被告,涉嫌自同年6月起,先后在苗栗县苗126线狮潭段、苗26-1线鹤冈段、台3线狮潭段、竹木段、新开段等地任意倾倒废弃物达6次之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与自然环境,并将其中李姓、邱姓2名被告以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罪嫌重大,有串证与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目前已交保。
再经专案小组追查,今年4月24日再协同具环保专长的检察官韩茂山偕同专案人员,前往桃园市查获铜污泥来源厂商,进行搜索、採样,并拘提居间仲介处理废弃物之江姓、黄姓被告2人到案,讯问后认为该2名被告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罪嫌重大,且有串证、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专案小组锲而不舍,经长达近11个月搜证,确认前揭铜污泥废弃物来源后,认时机成熟,而于5日指挥大湖分局等单位将该公司温姓负责人与邱姓厂长拘提到案,检察官讯问后,认温姓负责人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第5款、刑法第190条之1第1项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证、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而邱姓厂长则命具保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