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省经信委近日下发《关于对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的通知》,决定联合对违法违规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
据悉,计划实施强制停电的对象主要包括列入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或非法生产线;屡查屡超、污染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或被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的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被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企业;已纳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范畴,但拒不按要求整顿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等。
按照要求,环保部门先将需要采取强制停电的企业名单通报至同级经信部门,在确保安全、妥善处理居民生活用电和办公用电的情况下,两部门现场组织落实停电措施,电力供应企业实施操作。后期未经两部门同意,供电方不得擅自为“散乱污”企业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