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在环保部月度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出台800项左右的标准,补齐当前标准不足的短板,并评估修订一些标准,尤其是实行了5年以上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标准与发达国家相当
环保标准是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和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抓手,是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其中现行标准1753项,依法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两级五类的环保标准体系已经形成,分别为国家级和地方级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于环保标准的宽严问题,控制污染物项目的多少问题十分关注。我国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
“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控制的污染物项目数量和严格程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邹首民说。但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对于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现行标准仍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社会发展驱动标准制修订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群众对于环境的期望在提升,有些新出现的污染物需要标准来规范,但现行标准存在空白,不能满足管理需求。
同时,有些现行标准由于运行时间太长,面临着当初设定值较低,急需修订、加严的情况,而且随着技术进步的发展,有些现行标准的针对性不强,也需要定期修订。
我国现行的土壤质量标准是1995年发布的,之后为了配合国内对污染地块的管理,配套出台了有关场地的系列标准。“因为土壤质量标准制定年限比较早,标龄比较长。环保部在几年前就启动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召开了20多次工作会议和研讨会,讨论土壤标准体系的设置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介绍。
重点加严大气排污标准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发布的重要的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规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重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农药、电子、涂装、油漆涂料、染料、畜禽养殖、污水综合、大气综合等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船舶发动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4、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标准。
“我们力争在‘十三五’把相应的重点标准补齐,特别是一些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邹首民说,“‘十三五’的重点是让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加严格,支持空气质量的改善。”
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接轨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相当于较宽松的世卫第一阶段目标指导值,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值相当,但是低于欧盟、美国的标准值。各国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相应标准。当前标准下,我国仍有很多城市无法达标,特别是重污染天气时离这个标准值相差很远。
邹首民透露,按照“十三五”的规划,今年力争修订《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并发布实施新版本,主要是调整部分污染物限值,包括甲苯、二甲苯、乙苯等。“现行的评价指南是推荐性的,这次力争变成一个强制性的标准。”他说。
除了加快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标准体系,环保部还在加快建设支撑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重点污染物减排,覆盖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
邹首民表示:“我国正在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在接下来的环保标准制定过程中,一是将尽可能补全排污许可新管理制度中需要补全的标准;二是排污许可证本身的一些管理规定要上升为技术规定,以保证环保标准将来和排污许可证尽可能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