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清远市电子废弃物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704-12200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电子废弃物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64,04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清远市电子废弃物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程 政府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 1.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2.项目通过中期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项目成果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合同余款在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满一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5.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28日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yggzy.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思广
联系电话:0763-338274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3-3939790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洪映芳
联系电话:0755-83500622
传真:0755-83197011
邮编:518000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澜水行政文化大楼
联系人:梁惠珍
联系电话:0763-3939797
传真:0763-3939797
邮编:5115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