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治污减排和生态环境改善,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环保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河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部分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截至目前试点VOCs排污收费已扩展至全国19个省,分别是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天津、辽宁、浙江、河北、山东、山西、海南、湖北、福建、江西、云南、广西和河南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具体内容如下:
日期: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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