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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焦化产业2017年行动计划

日期:2017-07-11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07/1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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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脱硫脱硝 焦化产业 山西

  日前,道气脱硫脱硝、废水深度无害化处理、焦炉无组织排放治理和煤场封闭改造等为重点,推进焦化企业清洁生产,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积极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焦化行业环保提标改造工作,督促不达标企业加快改造进度,尽早实现达标排放;大力培育绿色焦化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促进焦化产业绿色发展。全文如下: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经信能源字〔2017〕207号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焦化产业2017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焦化产业2017年行动计划》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山西省焦化产业2017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焦化产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努力促进我省焦化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按照《山西省“十三五”焦化工业发展规划》(晋经信能源字〔2016〕334号)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稳焦兴化、焦化并举,上下联产、以化领焦”,围绕产品、技术、项目、企业、园区,加大焦化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力度,着力延伸化产深加工产业链,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稳步推进现代化大机焦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注重精细化技术应用,提升企业管理质量和水平,推动焦化产业集聚化、园区化发展,努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制定出台焦化行业技改资金实施方案,推进焦化技改项目和资金落实;倡导关小上大,鼓励大机焦建设;拓展延伸化产深加工产业链,提高炼焦化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开展精细化配煤技术研究,推广智能化配煤专家系统;推进焦化企业两化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焦化”应用。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焦化产业技改专项资金引领行动
 
  1.制定焦化行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设立焦化技改专项资金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山西省焦化行业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明确焦化技改路径、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等内容,区分相关部门职责要求,提出具体保障措施,推进焦化技改项目资金落实。
 
  2.制定焦化产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照《山西省技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山西省焦化行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条明确焦化技改资金的管理使用、申报、评价、预算、拨付和监督管理等。按照方案和办法,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切实发挥技改资金推动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二)实施焦化产业装备改造升级行动
 
  3.稳步推进现代化大机焦建设。坚持产能置换、市场交易政策,以降低能耗、减少排放、提升效益为目的,在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基础上提高新建焦炉标准,高起点推进建设一批节能环保高效的现代化大机焦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推广具备分段加热和低氮燃烧技术,可有效降低氮氧化物(NxOy)排放的焦炉炉型及联合工艺装置,提升全行业焦炉装备水平。重点推进首钢长治钢铁集团20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捣固、山西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5.5米捣固等2个大机焦项目加快建设,推进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254万/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孝义市金达煤焦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98米顶装等2个大机焦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4.扎实推进环保提标改造。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焦化企业严格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以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废水深度无害化处理、焦炉无组织排放治理和煤场封闭改造等为重点,推进焦化企业清洁生产,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积极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焦化行业环保提标改造工作,督促不达标企业加快改造进度,尽早实现达标排放;大力培育绿色焦化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促进焦化产业绿色发展。
 
  5.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以干熄焦(CDQ)、煤调湿(CMC)、焦炉智能加热、焦化生产全过程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大幅降低产品单位能耗。鼓励独立焦化企业配套干熄焦,支持大量配套干熄焦的焦化集聚区建设集中的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统一解决废水处理问题,推广焦炉智能加热、煤调湿和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落实强制性能耗标准,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焦化产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
 
  (三)实施焦化产业链拓展延伸行动
 
  6.提升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水平。以构建盈利支撑为重点,引导焦化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科学选择适合的利用路径,鼓励发展焦炉煤气制甲醇、天然气、乙二醇、合成氨、合成化学品(油蜡)、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CCPP)等多联产项目。鼓励大型焦炉煤气制甲醇企业,继续向甲醇制烯烃、芳烃、汽油等下游产品方向发展。重点推进山西利天下新材料有限公司40万吨/年费托合成蜡、孝义市金达煤焦有限公司2×5亿m3/年焦炉煤气制LNG、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45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联产3亿立方天然气等3个项目建设。
 
  7.促进煤焦油加工向精细化发展。发挥煤焦油加工对石化路线特色比较优势,引导企业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各有侧重、特色发展,各自做大做精一个或几个产品链,进一步提高馏分加工深度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发展洗油、酚油、萘油、蒽油等馏分的后续精细加工化学品,重点发展沥青制针状焦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中间相炭微球、特种炭黑、核石墨、沥青基碳纤维等高附加值碳素材料。重点推进孝义市福孝化工有限公司90万吨/年焦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年中间相碳微球等2个项目建设。
 
  8.推动粗苯精制向新材料方向延伸。以延伸发展新材料产业为重点,集中粗苯资源着力扶持具备技术实力企业建设粗苯深加工项目,重点发展苯精制后制乙二酸、己二酸、己内酰胺、噻吩及其衍生物等精深加工产品,延伸发展尼龙系列、新型工程塑料等新材料。重点推进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及相应配套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四)实施焦化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行动
 
  9.加强精细化配煤技术研究。加强炼焦配煤技术研究,切实把我省主焦煤、肥煤的品质优势与省外其它品质煤的价格优势结合起来,通过改进配煤工艺技术,进行精细化过程控制,降低入炉煤成本,提高焦炭质量和效益。年内结合太钢集团、中科院山西煤化所、汾渭能源、太原理工大学共同承担的“精细化智能配煤专家系统工程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智能化配煤技术在全省深入普及和应用,促进焦化企业质量和水平提升。
 
  10.加大“互联网+”技术应用。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我省大数据战略实施,深化两化融合技术在焦化企业的应用,推进“互联网+焦化”项目落实。加快推进焦化企业全流程系统智能化改造,注重“工业云”、“工业大数据”、VR(虚拟现实)、工业机器人等技术在焦化企业生产、销售、物流等各个过程的应用,从焦化企业的数字化入手,逐步推动网络化、智能化应用。支持焦化企业分系统、分阶段实施数字化改造,支持区域性的智能化改造,逐步推动焦化企业向系统化、一体化、智能化迈进。
 
  11.推动重大关键性技术突破。围绕煤-焦-化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持续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突破环保高效炼焦、化工焦加压气化与焦炉煤气双气头耦合制合成气、煤焦油深度分离加工精细化学品和高性能碳素材料、高温煤焦油制轻质芳烃、费托合成油蜡提质分离等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着力提升民用洁净固硫技术水平,为延伸发展焦化特色精细化工与材料产业提供科技保障。

(五)实施焦化产业管理创新增效行动

12.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引导焦化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推进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信息、物资、人才和资金流配置,深入挖掘降本增效潜力,努力降低内部成本。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推广普及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持续改进等精细化管理模式和方法。引导企业瞄准国内外一流水平,实施对标改造,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13.加快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焦化企业建立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和自主创新示范基地,鼓励有实力的焦化企业牵头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发挥我省煤化工专业研究机构和人才聚积优势,依托省内科研、高校与大型焦化企业组建焦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组织专家联合攻关。

14.着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适应高炉大型化趋势,凭借我省煤种优势,加大高反应后强度、低反应性高品质焦炭生产,抢占高端市场,打造特色品牌,增强产品竞争力。坚持市场导向,根据焦炭和化产品价格动态变化,灵活调整配煤方案,优化各产品产率,增强盈利能力。鼓励模式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互动销售,打造高效运营新业态。引导企业用好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六)实施焦化产业集聚化园区发展行动

15.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千万吨和500万吨级焦化集聚区为载体,鼓励拥有产能指标但未建设的焦化项目、多年停产且难以恢复生产以及目前仍在生产自愿主动退出的企业,通过产能置换、入股和企业重组、搬迁等方式,向焦化集聚区转移,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推进现有化产加工企业围绕焦化集聚区布局,鼓励初加工企业开展专业化重组。

16.推动企业向园区化发展。坚持高科技、精细化、循环式取向,鼓励焦化企业按照园区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厂区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改善生产环境,着力打造绿色环保型园区式焦化企业。加强园区“三供一业”、“三废”处理、安全监控等公辅设施建设,支持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园区集约化发展水平和一体化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1.创新融资服务。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助力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借鉴省产业发展基金、煤炭清洁利用基金成功范例,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加大对焦化产业支持力度,鼓励焦化企业通过多种手段扩大融资规模,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

2.加强技术交流。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召开全省智能配煤技术培训会,推广精细化配煤技术;组织企业赴省外考察,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工艺路线和技术方法,瞄准一流水平实施对标改造和开展全流程系统优化试点示范;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组织专家攻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强化目标考核。推动地市建立焦化产业项目储备库,为年度任务落实提供支撑。列入本计划中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解下达各市年度推进目标任务,分级建立责任领导和项目联络人制度,实施跟踪服务、动态管理,直到项目建成投产。

4.深化产业合作。鼓励焦化企业与煤炭、钢铁企业深度合作,签订长协合同或相互持股参股,建立长期紧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供需衔接、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提升焦化企业市场竞争力,构建煤焦钢产业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和资本与我省焦化企业合作建设大焦炉及化产深加工项目。

5.积极开拓市场。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我省焦化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加强焦炭出口贸易,努力扩大焦炭出口,巩固我省在全国的主导地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国内产销对接,帮助企业扩大焦炭及化产品销售。

6.优化监管服务。加强项目监管,转变管理方式,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加强准入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及时申报国家焦化行业准入,定期对已准入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动态调整准入目录。加强协调服务,开展精准帮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加强运行监测,及时分析研判焦化以及钢铁、煤炭等行业运行态势,确保行业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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