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6个督查组共检查91家企业(单位),发现19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9家,未安装
污染治理设施的1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9家。驻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下沉至16个县(区、市),共对“1+18”专项方案的306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43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9个县(区、市),对“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30项任务的211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9项任务的33个点位存在问题。
截至8月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4个月,28个督查组共检查39759家企业(单位),发现2239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56.3%。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涉气“散乱污”问题企业7109家,超标排放的62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4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971个,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3122个。从4个月的强化督查情况看:
一、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突出。督查组共发现7109家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31.8%,未列入当地“散乱污”企业清单内的有3841家。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德州市和淄博市最多,分别有830、784和553家。
二、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问题较普遍。督查组检查共发现4320家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的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9.3%。其中山东省淄博市、河北省邯郸市和济南市最多,分别有432、313和233家。
三、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仍较严重。督查组检查共发现3122家企业存在
VOCs治理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3.9%,缺乏治理设施、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的情况仍较为普遍。其中北京市、河南省新乡市和山东省菏泽市最多,分别有282、251和172家。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继续保持前4个月督查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涉
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