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的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环保部已经推动了十年左右。近日,环保部表示,与证监会联合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的监管,目前已取得初步进展。据悉,对于未及时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督促、追责,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十年辛苦不寻常 环境信息披露取得初步进展
记者8月22日从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获悉,环保部与证监会联合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的监管,目前已取得初步进展。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发布会上透露,下一步,环保部还将会同证监会努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全面性、可读性、完整性、有用性,以便于股民、公众准确判断上市公司环境风险。对于未及时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督促、追责,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关于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环保部已经推动了十年左右。去年8月,中央深改小组通过《关于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为了落实指导意见,环保部会同证监会推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管理信息,目前已经取得一些进展。
据悉,上述事项主要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沪深3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属于环保部确定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有160多家,这些公司近九成以上披露了环境信息,总体情况比较好。别涛表示,总体来看,这160多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总量大,环境影响大。如果这一部分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接受公众监督,并以此为契机提高环境绩效,对总体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一些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来披露管理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规范,也有报喜不报忧,说的不够详细的。环保部正在会同证监会,采取措施不断进行规范。
第二种情况是,属于省和市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根据要求也应当披露管理信息。相关上市公司的名单正在核实之中。
第三种情况是,至少有一家主要子公司属于各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作为母公司的上市公司也要披露这些子公司的环境信息。由于在沪深两地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有七万家左右,环保部正在组织逐一比对、核实。
别涛称,按照证券监管规定,8月底前,上市公司要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环保部将会同证监会分析其披露环境信息的情况是不是全面、准确及完整。除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还有临时报告。也就是上市公司出现非常重要的情况,例如因为环境违法受到重大处罚,面临新的法律风险,应该及时向股民、社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