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8月31日召开发布会通报,今年4月底至7月底,北京市环保局联合13个相关部门开展“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大气、水、土壤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7721起,处罚金额8360.82万元。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赵志威介绍,“百日行动”期间,固定源方面立案处罚1765起,处罚金额7858.1万元;移动源方面立案处罚5956起(含违规车5923起),处罚金额502.72万元。
“贯彻新《环保法》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251起,当中,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199起,停产限产5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起。”赵志威说。
固定源执法领域,在大气方面,“百日行动”重点围绕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生活面源、“散乱污”企业污染,开展了常年运行锅炉、印刷、家具、餐饮、汽修等7个重点行业和“散乱污”企业执法检查;在水方面,围绕黑臭水体治理、考核断面水质改善等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垃圾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去向为地表的工业企业、通州副中心水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在土壤方面,围绕危险废物和
土壤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土壤修复工程、石油化工制药、公交行业、医疗废物、高校科研院所专项检查。
移动源执法方面,强化进京口监管。全市25个进京车办证综合检查站24小时对进京车辆开展环保前置检查,做到凡进京必检查;创新监管,试点跨区域执法,实施“异地查、属地罚”,高压震慑外埠重柴货运车违规上路行为,其中门头沟到延庆跨区执法工作于7月4日启动,截至7月31日,已检查机动车6399辆,查处398辆。
“百日行动”期间,北京市环保、公安部门加强联合联动,建立了联合联动执法、重大案件会商、季度联席会等7项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贯穿全年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在重点大气排放行业、“散乱污”企业和危险废物、重金属排放、机动车尾气检测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副调研员刘丽敏介绍,“百日行动”对全市尾矿库进行排查整治,排查梳理20座尾矿库、9座尾矿砂堆,立案处罚7起,处罚金额30万元,对23起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