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VOCs末端治理技术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在源头治理中,印刷环节的目光仍然是较多地投向水墨。在水墨不断发展的同时,单一溶剂油墨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为此,我们也整理了行业人士对于
软包装企业对于VOCs治理的一些看法,与大家分享:
陈昌杰:
目前
环保技术与设施鱼目混珠,以次充好者屡见不鲜,给许多努力致力于治理环境污染的朋友,造成极大的困惑乃至巨大的(甚至无法弥补的)损失,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相关协会如何在VOCs治理等工作上,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给企业家们以实实在在的帮助,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我们要倡导每一个科技工作者,抵制夸夸其谈、虚假宣传的陋习,扎扎实实地工作,为我们的蓝天白云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比如,完善并大力推广无助溶剂的水墨(不含酒精的水墨),替代含大量酒精的醇水油墨(酒精含量30%以下的所谓水墨)。
李建军:
我们VOCs治理委员会一直想在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选择一些VOCs综合治理的示范企业,树立全过程治理样板,示范引领行业治理工作,但是难度比较大,愿意吃“螃蟹”者寥寥无几。
有业内人士曾提议:国家出台强制性政策---塑料软包装“印刷不得超过六色”。这样可以:
1、减少油墨用量;
2、减少剩余油墨和废墨的产生;
3、减少相关资源的投入;最终实现VOCs源头减排,节约相关资源投入。
提倡简化印刷、简单包装、简约消费,减少艺术印刷、过度包装、奢侈消费。按照左总“两手抓”建议,我们可以做些实际性工作,从今后的趋势看,简化、简单、简约是方向,争取从立法、订标等方面推动落实。
通泽左光申:
1、要从产业链的角度去理解包装地位和包装污染物产生的根源及其治控思路,现在割裂式处理包装行业污染问题的行动难以根治和持续有效。产品生产行业、更深层次的消费观念和习惯是更重要的污染源头,必须联系和统筹起来解决。
2、包装的简约化立法和包装企业的排放立法应该两手抓。现在单纯从排放方面治理,实际上是一手抓,效果并不明显,整个行业难以看到短期内全面达标的现实可能性
3、包装印刷企业应该认识到行业今天的问题是我们前期任性的恶果,我们应该认识在一定程度上VOCs治控是我们自身的主体责任,应该更大程度地发挥主动性和担当性。等、靠、躲是根本行不通的。
4、搞示范、树样板、定标准、再推广可能是更科学的途径,现在我们最期待真正懂包装、有技术经济能力、又有社会担当的领军企业。
5、多数软包装企业都是愿意治理的,但目前普遍的困扰是:治理路线不清晰、源头和末端技术的发展进展和两者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经过验证的经济适用的方案少。
6、不少已经治理的项目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是现在很多环保治理公司与政府部门有很多说不清的关系,应付式治理相当普遍,技术鱼目混珠,使软包装企业遭受经济和未来不达标的双重压力。
林建东:
看过即将开征的环境保护税细则,这项税是根据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开征,有别于国际上的环保税(对商品的使用或废弃对环境的污染计算),前者对企业是否采用环保包装物没有约束,而现时的技术手段和基础设施很难对企业排放量进行准确监测,尤其是废气监测,所以通过污染物排量征税缺乏手段,而参照国际环保税对流通商品征收环保税就容易得多,比如,对一台电脑、一块瓷砖、一包方便面进行评估,从生产至废弃物造成的污染系数计算,征收环保税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这差不多跟进口商品关税目录差不多,基本上可以根据企业增值税项来获得数据。
再有,为鼓励企业采用环保工艺和环保材料,凡是获得绿色认证的商品可以减免环保税,比如,食品包装采用小面积印刷或环保油墨并通过权威机构认定为绿色商品的可以减免环保税,这样,环保税可以促进人们尽量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