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首次提出“量化问责”概念,并设定了“京津冀及周边今年秋冬季
重污染天数降15%”的量化目标。量化问责的提出,无疑是问责制度化的破冰之举,也凸显政府铁腕治污的决心。此外,量化问责还发挥着震慑作用。在环境污染治理上,只有敢作为、会作为,才能不会为问责所累,绿色发展之路也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铁腕治污,问责必先行。
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环保部日前首次提出“量化问责”概念,问责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将结合发现问题的数量对准区县、地市,最高将问责地级市委书记。并设定了“京津冀及周边今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数降15%”的量化目标。
这无疑向外界传递了一个信号——环保高压态势不容忽视,任何对环保责任的不作为、慢作为和假作为,将再面临更为严苛的管理。
其实,问责在环境治理中并不陌生,对治霾不力进行问责,早已是从政府到民间的共识。近几年来,尽管各地从政府文件到各种表态,环保总是被“高度重视”,但现实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却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所谓的铁腕治污,更多仍停留在喊口号、发文件上。此外,问不问责,该如何问责也经常取决于很多人为因素,如上级督促力度大不大、社会是否反响强烈等。
量化问责的提出,无疑是问责制度化的破冰之举,也凸显政府铁腕治污的决心。量化问责让问责更具直观性和标准化。标准不明确,可能造成问责的混乱与不公,而把标准摆上台面,公开透明,便可使问责的人有据可查,被问责的人无言可辩。同时也给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定了标准、设了门槛,以看得见的高标准划出责任的硬杠子。
不仅如此,量化问责还将问责的层级也提高了,此前多针对的是基层部门官员,此次将地方的主要领导都纳入了问责对象,什么问题可以问责到什么层级,一目了然。如排名后三位且大气质量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
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为官避事平生耻”,有为才有位,不谋事不作为,就应该被挪位子,摘帽子。而且,治霾的责任链条本应越到上面责任越大,让地方主要负责人为治霾担责,这也是责任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此外,量化问责还发挥着震慑作用。用明确具体的问责标准,震慑那些不想真抓实干、试图蒙混过关和敷衍塞责的地方领导干部,让他们知道,只要不干事,就可能摊上事,只要不担责,就可能被问责。利剑高悬,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
综上所述,量化问责就是要求地方对于大气治理能够真正抓实、抓细,抓出效果。
然而,问责仅是惩治失职、打击渎职的一种手段,并非目的,其意旨在对环境污染问题“亮剑”,敦促更多的地方政府权责明晰,高效运行,进而推进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最终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升。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环保问题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在环境污染治理上,只有敢作为、会作为,才能不会为问责所累,绿色发展之路也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