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启动了对第二批46个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考核验收,委托第三方完成了省级考核验收的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和实地暗访工作。组织瑞昌、靖安、崇义三县(市)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召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督导会,部署开展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全省共排查出500立方米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约466处、漂浮垃圾18处,正在督促有关市县进行整治。
三是加强对48个县(市)污水管网建设的调度督查。每月对48个县(市)污水管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组织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仍有未开工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22个县(市)政府下发了督办函。向仍未完成任务的县(市)政府发督办函,要求限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开展约谈,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省政府召开约谈会,对安义县等9个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五是加快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在新余市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现场推进会,推广新余市垃圾焚烧发电工作经验。督促各地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
六是加强对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县市督促指导。分别向抚州市、宜春市和赣州市政府发送督办函,督促南丰县、金溪县、高安市、信丰县、大余县等5个市县加快建设。
七是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南昌市、宜春市、赣江新区2017年启动试点工作。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南昌、宜春等城市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