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流域补偿,作为生态补偿的一个分支领域,正逐渐构建起清晰的制度框架。为了打造上下游联动“共同体”,我国不少地区展开了积极探索,如福建、江苏、江西等地。与此同时,几大流域治理成效显著,也为后来者提供了成功的借鉴。
流域治理“共同体”成型 生态补偿向市场化过渡
水环境治理涉及到的范围广,职能多,因此对于区域配合,部门联动的要求更高。有鉴于此,流域治理概念兴起,片区化开始取代破碎的点位治理模式,不过跨行跨区之间,上下游之间仍存在一些职责分配混乱区,“上游排污,下游买单”就是个中典型。
本着“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我国开始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致力于破解跨区域跨行政界线治水的难题。业内人士分析,我国亟须建设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就拿流域生态补偿来说,自上而下的纵向补偿虽然有效缓解了部分矛盾,但是并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力。
因此,想要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地方的探索显得尤为重要。不久前,环保部表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国已有9个省市实现了行政区内全流域生态补偿。而且,新安江、九洲江、汀江-韩江、东江等流域的跨省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可借鉴范本。
专家建议,地方应当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为先决条件,加快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命运共同体”。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目的是有效补偿保护水环境的经济代价,促进水生态修复,要积极改变部分地区积极性不高,行动滞后的情况,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落到实处。
在这一点上,福建省通过发布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欲在“奖惩分明”这项原则上更进一步。据悉,福建将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筹措力度,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以水质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与此同时,江苏省的“双向补偿”制度也是让人眼前一亮。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导向,江苏在夸大补偿断面,提高补偿标准的基础上,还初步实现了水质和补偿资金的“良性互动”。而在较为复杂的地区间补偿责任界定方面,江苏省也探索出了一套较为有效的模式。
另外,江西省自2015年底开始就在相关流域100个县(市、区),推进全省全境生态补偿。目前,江西省逐步构建起了以政府为主导,多方筹资的流域生态补偿格局。在资金分配上,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在成效追踪上,纳入强化监管工作中;在补偿模式上,致力于创新和多元化,进展显著。
从流域来看,广东和广西双方联合设立了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合作治理资金累计投入了逾15亿,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流域水质恶化;福建与广东也签订了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除了地方出资,中央也累计补助近6亿;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多项落实,数项指标纳入两省考核;滦河流域获国土江河流域综合整治试点、天津以及河北三方资金支持;渭河也基本建立起了中央补助+跨省补偿机制。
总的来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先锋军捷报频频,从整体方案到具体细节都有了可参照的标准。这有利于推动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渐过渡到市场化,完善好制度框架。专家也给出了几点意见,概括起来就是: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多样化的补偿模式、更大的补偿范围以及更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