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省以下的
环保机构监测执法监察制度改革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省份,河北省委省政府经过深入调研,2016年12月份制定出台了省以下垂改方案,2017年5月份基本完成,目前新体制正在运行。
一是调整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关系,建立分级垂直管理体制。垂改以后,市环保局以省环保厅领导为主,由省环保厅党组对市环保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提名。县环保局改为市环保局的派出分局,人财物完全由市环保局直接管理。这样,通过领导关系、干部任免、财政供养、隶属关系的调整,有效避免了地方保护主义对于环境管理的干预。
二是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把市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的事权上收到省环保厅,负责对环境业务的统一领导,对数据进行集中审核,从各个市县的监测站上收了468名监测人员,建立了11个驻市的监测中心,对各个市县的环境监测,甚至重要企业的监测,都由11个监测中心来负责,改变过去考核谁、谁监测为现在的谁考核、谁监测,避免了监测数据的造假和人为干扰。这次垂改中,在每个县建立一个空气监测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倍,增加了194个监测站,达到了168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有两个监测点位,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做到了监测数据的真、准、全。
三是创新性地建立跨区域的环境监察机构,完善环境监察体系。建立了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每个办公室负责两个市的环境监察,特别对于失职渎职落实不力的,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及时启动严肃的追责问责。
四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统一执法体系。省环保厅专门成立了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每个市成立了执法支队,每个县成立了执法大队,在秋冬季攻坚行动中,统筹三级力量对污染进行打击,取得了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