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在量化考核问责方面,一方面是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其中,“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这意味着,
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将与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
另一方面,在督查机制方面,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强化督查严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组成100多个巡查工作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和“回头看”,对问题突出且解决缓慢的地方开展约谈,选择10个左右问题最为突出的市(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停产减排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
11月8日,
环保部例行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28个督查组对照任务清单的720个具体任务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的69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
针对环保督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现象,在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说,“企业发生的问题,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设施未验收或者没有正常运行,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也可能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还有的是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之后拖延消极,拒不整改。”他表示,环保督查过程中对此类违法现象一直是“零容忍”。
综合近几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京津冀是大气污染的重灾区,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主战场。三省市中,河北省“散乱污”企业最多,在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河北整治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简陋的“散乱污”企业10.85万家。通过整治,管理粗放甚至直排的企业得到了有效管控,减少了各类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
不仅如此,为了打造一体化的新型能源系统,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11月6日,京津冀三地联合制定的《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实施,这是三地首次联合发布区域能源协同发展规划,以“计划+项目清单”方式明确了任务安排。
在企业停产减排、产能淘汰以及能源升级方面,多个省市正在加快建立现代能源体系。河北省计划今年削减600万吨以上煤炭产能,到2018年10月底,全省范围35蒸吨及以下锅炉预计实现“无煤化”。黑龙江哈尔滨市全市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84台,目前已完成淘汰2045台,占比98.1%,预计年底前全部淘汰完毕。
在秋冬季攻坚行动中,针对重点区域内涉气企业应急管控的覆盖力度也大幅增加;并规范应急减排比例,进一步提高减排要求和预计达成效果,施行“一厂一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