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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一号”行动 实施三大措施,落实六个一律,实现四个百分百

日期:2017-11-14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邓玥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11/1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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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十九大 环保专项执法 工业污染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如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深圳今日(11月13日)下午召开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一号”行动部署动员会,行动将以黑臭水体流域内涉水工业污染源为重点整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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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行动要求:对全市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流域,尤其是对其中11段主体工程完工但未消除黑臭、12段主体工程未完工仍未消除黑臭水体流域内的涉水工业污染源(附表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大排查、大整治、大监管”三大措施,“全覆盖”查清涉水工业污染源,“高标准”整治不达标工业企业,“零容忍”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杜绝污水直排入河、杜绝污水超标排放。
 
  年底前实现环保手续齐全且自建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工业企业100%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手续齐全未自建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外运处理的涉水工业污染源废水100%纳入委托处理合同实施联单规范化管理;“小散乱污”涉水企业100%完成整治,予以清除;具备纳管条件的汽修、洗车、餐饮、农贸市场、家禽畜屠宰场等服务类涉水污染源污水100%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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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副市长黄敏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敏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六个一律”:
 
  对排放污染物连续超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一律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
 
  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律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或实施停产整治;
 
  对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对偷排直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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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副秘书长王刚主持会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刘初汉解读《深圳市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一号”行动方案》,宝安区、龙岗区分管副区长、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做典型发言。全市十个区分管环保副区长、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近百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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