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
河北省环保厅等承办单位将民革省委提交的《推进清洁取暖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案办理与部门工作同安排、共部署,狠抓落实,推动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1月10日,河北省完成“双代”验收通气通电246.72万户,与原定180万户目标相比超额37.07%。有20个县(市、区)实现全域散煤清零,其中“
禁煤区”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强力实施攻坚行动。在大力推进双代煤的同时,抓好锅炉淘汰和提标改造。建立全省燃煤锅炉淘汰和治理清单,组织开展全省淘汰取缔燃煤锅炉和散乱污企业集中行动。截至10月底,完成36207台55108蒸吨,分别比预定任务超额完成14.4%、13.3%;燃煤锅炉环保提标改造完成297台28348蒸吨,比预定任务超额完成48.5%、179.0%。已落实采暖季气源65亿立方米,民生用气得到保障。
努力提升保障能力。强化科技支撑,聚焦全省
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科技需求,投入科技资金1亿多元,布局和实施了60多项重大技术研发和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5市成功入选清洁取暖城市试点,三年将获得81亿元中央奖补资金。完善政策机制,制定实施《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生物质气、沼气等多种模式替代散煤纳入气代煤任务计划,参照省级气代煤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加强督促检查。以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红盾治污”“百日会战”等攻坚行动,坚决杜绝生产和使用劣质煤行为。严格执行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标准,加大煤炭生产企业煤质抽检力度,外来煤洗选全部取缔。以“禁煤区”“禁燃区”为重点,加大煤质抽检和劣质煤销售打击力度,全省取缔散煤经营网点4202个,抽检散煤6372个批次,实现经营主体抽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