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公开了中央环保督查8省(区)移交案件的问责情况,8地共有1140人被问责。被问责人员不仅级别高,有24名正厅级干部,而且受问责的方式也极为严厉,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问责情况来看,此次问责着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强化了领导责任。在被问责的1140人中,有130人是厅级干部,包括正厅级干部24人;有504位处级干部,包括正处级干部248人。
问责情形包括通报、诫勉、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多名领导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
在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46人被诫勉,40人被给予党纪处分,40人被给予行政处分,充分体现了此次问责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
从问责人员分布来看,8省(区)被问责的人员中,有地方党委46人、地方政府29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66人,国有企业49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80人。问责人员涵盖环保、水利、国土、林业、工信等各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体现了
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据了解,在8省(区)中,河南省问责的人数最多,共问责227人。河南省公布的问责情况称,此次问责是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责力度最大、问责人数最多、问责影响最为深刻的一次。
在向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反馈意见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严厉指出了河南省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问题,郑州市成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河南省的问责也大部分集中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共有61位领导干部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被问责,超过河南省所有问责人数的1/4。
从公布的问责情况来看,内蒙古被问责厅级干部人数最多,问责的124人中有厅级干部27人,且问责力度也较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反馈的督察情况中,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西海岸开挖鱼塘5000亩、多处国家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仍存在大量采矿企业等情况备受关注。
据了解,涉案的干部均被问责,多名干部被记大过处分或免去相关职务。除此之外,内蒙古8名厅级干部也因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被进行诫勉谈话。
一些中央环保督查组发现的重大问题问责情况也被公布,如因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破坏生态问题,宁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石嘴山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贺兰山保护区管理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被问责,宁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张黎、时任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处副处长马涛等8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潘明生被给等6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文宇等两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党内职务,此外还有14人被给予不同程度的问责。